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决定在全县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就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
1、重点打击威胁政治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重点打击为牟取不法利益,煽动、制造群体性事件,挟持群众与党和政府对抗,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黑恶势力;
3、重点打击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4、重点打击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5、重点打击威胁利诱辍学生、失学生、外来人员进行拉帮结伙、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横行作恶,危害一方治安的黑恶势力;
6、重点打击以公司、合作社等表面合法形式掩盖违法犯罪行为,以恐吓、滋扰、聚众造势以及所谓“谈判”、“协商”等软暴力手段牟取非法利益的黑恶势力;
7、重点打击以公司、企业等经济实体为掩护,从事非法资金募集和运营等活动,通过非法高利放贷、恶意逃债、虚假诉讼等手段,借助“套路贷”、“现金贷”、“校园贷”等方式巧取豪夺经济利益的黑恶势力;
8、重点打击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9、重点打击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10、重点打击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点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11、重点打击在长途客运、货运物流行业强拉客源、抢占货源、暴力打压竞争对手、暴力控制运营线路的黑恶势力;
12、重点打击操纵娱乐场所,从事卖淫、嫖娼、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3、重点打击操纵地下钱庄、地下黑彩,组织境外赌博、开设赌场或者组织、引诱未成年人赌博等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14、重点打击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5、重点打击操纵网络传销、涉众型经济犯罪,从事强迫交易、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聚众上访闹事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6、重点打击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社会闲散人员以及其他不法人员,沆瀣一气,利用互联网、举报信等方式诽谤、诬告、陷害他人的黑恶势力;
17、重点打击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二、凡实施上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的各类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主动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如实交代违法犯罪事实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拒不投案自首,不彻底交代违法犯罪事实或者顶风作案、继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打击。
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及在逃人员的家属、亲友要将本通告精神通过各种途径转达本人,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凡包庇、窝藏、纵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四、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对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予以奖励。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惩处。
●永吉县扫黑办举报电话:64236660
●永吉县监察委举报电话:64239705(负责受理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