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业内人士提供一份《关于召开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会议的通知》。
通知显示,12月20日,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将又一次召开重要会议,推进相关工作。
此前,笔者就流标是否处罚、如何约束医疗机构保证用量、如何约束药企保证供货和质量、4+7价格是否会全国联动等问题,咨询了接近本次带量采购的相关专家。该专家表示,关于4+7中选结果落地的各项配套措施,近期就会对外公布,并将与中选结果同步执行。
笔者没猜错的话,12月20日的会议上,有可能公布4+7的采购细则和各项配套措施。
▍4+7价格,要全国联动了
2018年12月17日,《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在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正式公布。
中选目录最终敲定在25个品种,中选后供应品种共涉及43个(细化到规格、包装数量,详见文末)。
随后,4+7城市相继转发中选结果的通知。要注意一点,通知明确提到:“具体执行日期另行公告”。这就与上文专家提到的,4+7中选结果的执行,要等各项配套措施公布的口径一致了。
虽然,就目前而言,4+7的配套措施还未出台,但对于4+7的价格和模式联动,业界早已议论纷纷。
12月19日,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发布《关于对“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结果中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盐酸右美托咪定注射液挂网交易的通知》。
上述通知强调,各医疗机构要优先采购、使用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要对“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开辟采购、使用绿色通道,让改革红利惠及更多百姓,让人民群众用上更加质优价廉的药品。并且提到,鼓励更多企业主动申请降低药品价格、让利于民。
这给大家带来一个信号,甘肃已开先河,4+7的价格,真的有可能会联动的!
事实上,除了4+7城市之外,据了解,目前全国多地已效仿“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而出台了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方案,并且已经到了落地阶段。
近日,有业内人透露,安徽要开始对“4+7”中标品种议价了。模式和“4+7”类似,给出“80%采购量”,要求医院必须确保带量采购产品的80%采购量,如果医院执行过程中有问题,药企可以直接向有关方面投诉。
此外,有消息人士表示,目前福建省已下发通知到各企业,要求跟进4+7结果,且相同化学名药品的采购价格,不得高于已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的价格,否则将取消产品挂网资格。
关于上述问题,笔者咨询了接近国家带量采购的专家。该专家表示:
“在产能承诺、配送响应、采购使用、货款支付,以及医保支付等一系列配套措施上都有充分的保证、体现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前提下,鼓励非中选地区在采集4+7中选价时,模式和价格一起联动。”
众所周知,在价格联动的政策下,只要一个省份出现低价,其他省份基本上都联动。
随着国家对仿制药一致性评的政策推进,各地陆续出台了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的采购方案。仔细查看各地的采购政策,我们会发现,在价格上大多数省市也是有明显要求的。
部分省份对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采购的价格要求:
此前,参加4+7带量采购的药企高管表示,企业对降价是有压力的,尤其是同品种三家及以上的。同时,降价对于企业来说很为难,一是接受降价中标,随后可能发生的全国价格联动,11个城市的价格放大到全国,全国市场都这个价了,这对企业产品的价格体系影响很大。
▍这个省,明确可联动4+7价格
就在12月18日,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网发布《关于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阳光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也提到了4+7的价格问题。
通知明确提到,对一致性评价药品及其相关的未过评产品、原研药品的挂网价格实施动态管理:
(一)一致性评价药品挂网限价原则上以过评后全国范围内省级集中采购的最低挂网(中标)价格作为限价。确认该限价或自愿低于该限价挂网的,纳入限价挂网目录;不确认的,纳入直接挂网目录。
(二)无过评后全国范围内省级集中采购的最低挂网(中标)价格的产品,企业自愿按过评前全国(含我省)最低价或低于该最低价挂网的,纳入限价挂网目录;或申请纳入直接挂网目录。
(三)企业自愿以4+7谈判价在我省挂网的,优先列入限价挂网目录。
(四)若全国范围内省级集中采购挂网(中标)价格有新的低价产生时,申报企业应在该价格正式执行一个月内,登陆我省采购平台更新相关价格信息,审核确认后交易平台将更新挂网价格。
(五)对过评后涨幅较大或价格较高的一致性评价药品进行重点监控,必要时组织价格研判。
(六)未过评产品限价或挂网价高于一致性评价药品时,暂缓公示或暂停挂网交易。由申报企业参照一致性评价药品的挂网价格重新申报挂网价,并承诺不高于外省最低挂网(中标)价。
(七)与一致性评价药品相关的原研药品或参比制剂,在我省挂网(中标)价不得高于全国最低挂网(中标)价。
在4+7中标结果正式公布的第二天,陕西就出通知暗示可联动4+7价格,这速度也是没谁了。不过,这也给我们带来了一个信号,就是,接下来很可能会有越来越多的省份,鼓励甚至要求联动4+7价格,大家可要做好准备了。
在这种情况下,价格联动就不单单影响4+7中标的产品了,还会蔓延到其他同品规不同厂家的产品。
▍地方医保局,陆续接管药品招采
此外,随着各省医保局全部挂牌,药品耗材采购权接手工作正陆续开始,陕西、山东等省已率先启动。
12月19日,山东机构编制网发布《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只能配置、内设人员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文件,省医保局是省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最为医药人关注的是医保局不仅监督、管理医保基金,推进医保支付改革,还会接管药品、耗材招标采购工作。
除了接管药品、耗材招标工作,动态调整机制也是医保局的亮点。动态调整医保目录、动态调整医保支付等。
此外,12月14日,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药品耗材采购工作职能移交的函》的通知。
这份通知显示,根据陕西省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工作安排,自2018年12月12日起,陕西省药品耗材的采购工作职能开始移交给陕西省医疗保障局负责。
此前有专家表示,统管“招标、医保、药价”的医保局,接手药品招标采购,一方面体现了“谁付费、谁操盘”,另一方面,在现实的医保资金下,将采取药品中标价格与医保支付标准紧密捆绑的方式,以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
附: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
▍来源:赛柏蓝 作者:半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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