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旦
冀卫医函〔2018〕145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红十字会: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及《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三免”待遇相关条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保障符合条件人员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我省无偿献血事业健康稳步发展,决定在全省开展“河北省无偿献血荣誉卡”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卡对象
在河北省申报并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银奖)的献血者,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获得者。
二、申报材料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需照片的一面)2份;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免冠红底证件照2张;电子版照片(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尺寸为23mm×29mm,格式为jpg,大小为50k以内,文件命名:姓名+身份证号码。
申报材料可到各地血站现场提交或发送至各地血站邮箱,邮箱由各地血站在其官网公布。
三、申办时间及地点
(一)申办时间:首次集中办理时间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3月31日;
2019年3月5日前各地市血站将《河北省无偿献血荣誉卡申请汇总表》(附件2)及电子版照片报送省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hbsxxh2007@163.com;
2019年3月5-20日,省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制作“河北省无偿献血荣誉卡”;
2019年3月20-31日,各地市血站发放“河北省无偿献血荣誉卡”。
对首次未办理的,仍可继续办理。以后每季度末各地血站统一报送省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于次月发放。
(二)申办地点:河北省血液中心、各市中心血站。
四、申办流程
(一)无偿献血荣誉获得者携带申报所需材料到常住地血站办理申报登记,填写《河北省无偿献血荣誉卡申请表》(附件1)(各市红十字会向血站提供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获得者名单);由各地血站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填写《河北省无偿献血荣誉卡申请汇总表》(附件2),并将《汇总表》及电子版照片报送省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制作“河北省无偿献血荣誉卡”,统一下发到各地市血站,由各地市血站通知当地无偿献血荣誉获得者本人领取。申请表及汇总表可到省卫生健康委、省红十字会、省血液中心网站下载。
(二)“河北省无偿献血荣誉卡”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可到当地血站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办。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河北省无偿献血荣誉卡”办理工作,对贯彻落实《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等文件,推动落实“三免”政策,保障符合条件人员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我省无偿献血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红十字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红十字会要做好工作安排部署,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流程,明确部门及专人负责,严格办理程序、规范有序地开展此项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红十字会要通过各种媒介资源和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河北省无偿献血荣誉卡”的申报流程及办理条件,做到使所有符合条件人员清楚政策、明白流程、及时办理、享受待遇,在全社会努力营造落实“三免”待遇的良好氛围。
附件:1.河北省无偿献血荣誉卡申报表
2.河北省无偿献血荣誉卡申报汇总表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河北省红十字会
2018年12月18日
附件列表:(下载附件列表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1: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