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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召开全省医疗欺诈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维护医疗行业正常秩序,12月21日,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召开全省“医疗欺诈”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决定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至1月31日在全省开展为期一个月“医疗欺诈”集中整治专项活动。

      会议首先听取了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对唐山现代医院、唐山同仁医院术中加价违规行为处理情况汇报。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尹爱东做了重要讲话,指出此次舆情事件绝非偶然现象,“术中加价”行为也绝非孤立存在,与其类似的价格欺诈、虚假诊疗、雇佣医托等“医疗欺诈”的乱象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医疗机构仍具有一定典型性,尤其是民营医疗机构还时有发生。充分暴露出部分医疗机构内部管理不规范、超范围及非法执业、诊疗和收费不规范、诚信服务缺失的突出问题。

      尹爱东强调,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明确要求,履职尽责,务求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取得实效。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管领导挂帅,医政、监督等各相关处室齐上阵,抓紧组织实施,扎实开展打击医疗欺诈行为专项活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协调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与医保、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联系沟通,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医疗监管职责,形成监管合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活动氛围。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开展科普宣传,发布警示信息,公布涉嫌“医疗欺诈”的机构和人员名单,提升人民群众辨识能力,引导群众理性认知,科学就医;四是结合专项活动,推动综合治理。要把本次集中整治专项活动与医疗机构日常监管、医疗机构“双随机”抽查、医师定期考核等工作紧密结合,要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重点查处群众热点关注、社会影响恶劣、特别是黑恶势力可能参与其中的“医疗欺诈”案件,做到“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并按照“一案三查”原则,彻查其“关系网”和“保护伞”,彻底铲除“医疗欺诈”行为。

省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处处长王凤岐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及其安排做了具体部署,此次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将覆盖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投诉举报多、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以及泌尿外科(男科)、妇科、口腔、美容、皮肤科、健康体检等专科领域。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根据群众投诉举报线索,采取明察暗访、现场取证、实地查看、人员访谈等方式,全方位开展一次拉网式集中整治专项活动。严厉打击“术中加价”、“价格欺诈”、“虚假诊疗”、“ 过度诊疗”、“雇佣医托”、“误导招揽”等医疗欺诈行为,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 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净化医疗市场环境,构建运行规范、竞争有序的多元化办医格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治理六大行为
1

一是“术中加价”,严厉打击以不正当手段在病人在手术过程当中要求甚至胁迫患者增加手术费用的行为;

2

二是价格欺诈,严厉打击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群众接受诊疗服务的行为;

3

三是虚假诊疗,严厉打击虚构病症、伪造检验报告、捏造手术项目等虚假医疗行为;

4

四是过度诊疗,严厉打击无意义诊疗、无必要手术、无指征用药等明显超过正常诊疗需要的行为;

5

五是雇佣医托,严厉打击雇佣人员欺骗引诱甚至强迫患者前来就医的行为;

6

六是误导招揽,严厉打击采用各种手段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招揽患者的行为。

集中整治行动分三步走

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分为自查整改、督导检查、总结巩固三个阶段。

●自查整改阶段,自2019年1月1日-10日;
●督导检查阶段,自2019年1月11日-20;

●总结巩固阶段,自2019年1月21日-31日。


 会议结束后,委综合监督执法局非常重视此次集中整治活动,严格落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立即召开了由医疗卫生处、中医药监督处、传染病与消毒卫生处、计划生育监督处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行动,明确工作分工,确保专项活动整治月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保障医疗机构规范执业,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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