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卫生计生行业依法治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和计划生育工作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我市各级各单位扎实开展了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提质增效年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全市共监督检查各类单位(机构)16205户次,实现日常监督全覆盖,查处违法案件674件,罚款127万元。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现将“芝罘区某酒店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等十个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1.芝罘区某酒店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
2018年4月2日,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执法人员对芝罘区某酒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酒店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依法对该酒店做出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龙口市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销售无卫生许可批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案
2018年5月30日,龙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检查发现,该单位销售无卫生许可批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龙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依法对该公司做出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的行政处罚。
3.烟台某药店连锁有限公司北四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诊疗活动案
2018年5月4日,福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执法人员对烟台某药店连锁有限公司北四路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检查发现,该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福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器械,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的行政处罚。在该店内坐诊的陈某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非法从事诊疗活动,福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壹万元整(¥10000.00)的行政处罚。
4.海阳市赵某非法医疗美容案
2018年7月3日,海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接群众举报称赵某在海阳市泰华广场17楼无任何手续开展医疗美容活动。接报后,海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执法人员于7月5日对被举报场所进行突击检查,鉴于被检查人阻挠调查,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完成现场取证。经查实,赵某未取得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海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依法对赵某做出没收相关药品、器械,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5.莱阳市宋某某未取得医师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
2018年7月19日,莱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日常监督巡查中,发现莱阳市某诊所内宋某某正在开展诊疗活动,经查实,宋某某未取得医师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宋某某因非法行医于2014年9月17日和2016年9月13日先后两次被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2017年9月27日宋某因再次非法行医,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莱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于2017年10月16日将宋某某非法行医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针对宋某某在缓刑期间的再次非法行医,莱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于2018年7月19日再次将宋某某非法行医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6.福山区刘某某未取得医师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
2018年5月22日,福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烟台市福山区西山路中段的某牙齿美容店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场所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刘某某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经查刘某某曾于2012年11月10日和2013年9月2日因非法从事口腔诊疗活动被卫生行政机关行政处罚两次,2018年再次非法行医,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福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依法将刘某某非法行医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7.牟平区李某未取得医师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
2018年10月12日,烟台市牟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接到举报称“某出租房内有人针灸,涉嫌无证行医”。接报后,立即派出行政执法人员前往调查,现场被检查人员拒不开门迎检,执法人员协调辖区派出所,在公安的协助下现场检查发现针灸用品一宗,屋内有人正在针灸,经核查李某未取得医师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烟台市牟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依法对李某作出给没收设备、药品,罚款人民币叁仟元(¥3000.00)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8.莱阳某医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2018年7月25日,莱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巡查中发现莱阳某医院使用未取得行医资质的张某某、乔某某、杨某、张某四人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经核查,该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情况属实,鉴于该院已多次被卫生计生部门行政处罚且群众投诉举报较多,莱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依法对该院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9.烟台市芝罘区某医疗美容门诊部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活动案
2018年5月17日,烟台市芝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行政执法人员对烟台市芝罘区某医疗美容门诊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检查发现,该单位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门诊部有口腔X射线机等设备且正在使用。经核查,该单位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芝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依法对该门诊部作出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仟圆整(¥10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10.烟台市开发区某中医院超范围开展执业活动案
2018年8月13日,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执法人员对开发区某中医院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医院涉嫌在未核准登记计划生育专业诊疗科目的情况下开展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诊疗活动,经查实,该院共开展取放环8例,非法所得1825元。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依法对该院做出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