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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计监督所落实行政许可下放承接工作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烟台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的要求,目前芝罘区卫生和计生监督所已全面承接涉水产品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和现场验收工作,真正实现了该项卫生行政许可由市级到区级的下放。芝罘区卫计监督所提醒相关企业申请、变更、延续卫生许可请到该所监督三科办理。




为切实做好此项行政许可工作,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区卫计监督所尽快开展了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培养对下放项目的行政审批能力,建设了一支能够适应该项行政审批工作的队伍。监督所工作人员介绍:已取得国家、省、市卫生计生委相应行政许可证及批件的在有效期满前继续有效,其延续、变更、撤销以及许可到期后的重新核发请到区监督所监督三科办理,办理完后将加盖烟台市芝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印章。另外区卫计监督所负责生产地在芝罘区内的各类涉水产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对芝罘区的涉水产品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将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对于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依规予以查处,责令企业限时整改;对未按监督意见进行有效整改,致使同一违法违规行为多次发生,生产企业不符合许可条件和要求的,将依法吊销相关企业的卫生许可证件。

(来源:区卫计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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