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鸡西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充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工作已经结束,考试成绩经公示且无异议。按照《2018年鸡西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充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规定,定于2019年1月4日进行体检,现将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拟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1.集合时间:2019年1月4日早7:30。
2.集合地点:鸡西市卫生健康委一楼大厅(鸡冠区文化路76号)。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等文件执行。
1.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体检前空腹8—12小时,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3.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应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可以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考生可以先进行组织考察,如果组织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如果组织考察中没有发现影响聘用的问题,暂缓聘用,待考生孕期结束可以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时,完成体检。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体检合格,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4.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照片背面填写姓名)。
5.考生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如发现有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体检资格,记入本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参加鸡西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6.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按体检医院的体检收费标准交纳体检费,体检费约500元。
8.咨询电话:0467-2314015。
鸡西市卫生健康委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