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药店经理人综合整理
这些药店经营禁忌,千万别碰!
药师不在岗及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保健品虚假宣传及违规销售;
无证经营药品;
销售/经营假药、劣药;
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买药、赠送处方药行为;
在非经营场所经营药品;
医保卡刷非医保范围药品;
采用现金结算方式与供货商进行交易;
串换药品及未配备阴凉柜等违反GSP的相关行为,都成为药店违规被罚的高发区。
十大“禁忌”,千万别犯!每年,全国都有一批药品因为违反上述条例而受到不同程度惩罚。
下面就医保违规、虚假宣传、非法渠道购药三个方面说明药店具体对策。
2017年1月至2018年1月,河南省永城市70家药店参与合谋套取社会保险金170余万元。
2018年6月,河南省永城市检察院对上述70家药店进行处罚,其中,65家定点药店被处以涉及金额两倍一批的罚款,另外5家药店被取消定点资格,并解除与医疗保险中心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建议吊销5家药店的药师资格证。
而除河南外,在国家医保局组织“回头看”行动以来,呼和浩特、安徽安庆与云南玉溪等全国多地也相继对违规定点药店实施处罚,并持续加大医保监管力度。
对此,为了守住合规底线,药店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参保人员”服务的理念,严格遵守《服务协议》,扎实做好售药服务工作;
二是从正规渠道进药,明码标价,账目清晰;
三是提供24小时刷卡售药服务;
四是明确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禁止重症慢性病患者串换药品;
五是从2019年元月1日起,食品、日用品等商品全部下架;
六是同时承担门诊重症慢性病定点的药店,要完善重症慢性病人员购药档案。
2018年12月,浙江嘉兴一药店,因涉嫌虚假宣传被罚了120.56万元。
2018年4月,广东省高州一药店当事人因虚假宣传保健食品功能,被相关部门查处。
根据历年来的案件总结,以及国家药监局相关要求,目前这些行为,均涉嫌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宣传,药店需注意。
1.超出批准的功能主治和保健功能,宣传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以及治愈率的;
2.使用患者、医学专家、科研机构等名义证明疗效或者保证治愈,以及冒用公众人物的形象和名义做宣传的;
3.夸大产品功效,宣传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消毒产品具有治疗疾病作用的;
4.利用医药资讯专版、专题节目和新闻报道等形式,以专家讲座、医学探秘、患者讲述用药治病经历等方式,变相发布医药广告,推销医药产品与服务的;
5.未经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查或者核准,非法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
6.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处方药广告的;
7.其他违反广告管理法规的情形。
1月15日与1月17日,安徽蚌埠市药监局与广西北海市药监局分别发布相关文件,对药店非法渠道购药相关工作做出规定,以药品购进渠道为检查重点,以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药店、医院周边为重点检查场所,以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药店及个体诊所为重点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来源和购销渠道,核查票、帐、货相符等内容,检查各经营使用单位是否存在经营使用假劣药品的行为。
而药店是否完善购药小票内容、是否保存购进验收记录等也将策划归纳为重点检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