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人民日报》刊发了一篇题为《20名医生轮流15000次按压,150分钟后他们战胜了死神》的文章。
看完文章后,很多人发自肺腑地,对这些参与救治的医务工作者们表示感谢和敬意。
可是这样的“奇迹类”、对医护人员颂扬报道,却埋下医患矛盾的“隐患”。
在报道下面的评论留言里,除了赞扬以外,还可以看到不少网友有这样的留言:
@随心才能随意:所以说坚持按压两三个小时之后还是有可能救活的,而不是半个小时一个小时就直接放弃了。
@温暖不下线:如果我妈遇到这么多这么好的医生,她就不会那么早离开我了。当时2个医生、3个护士按压都没超过100次,我不相信我妈会就这么离开我。我就自己按照医生的姿势按压,我没劲儿了,我表弟接替我按压。知道我们按压的时候,医生去哪儿了吗?离开了病房出去了。
@电瓶转移技术专业者:哎,以后遇到这种事让医生一直按,不停按!
@远红外线碱性负离子活化能:太好了,以后病危,抢救患者都按这个标准来,不到1万5千次,不许停
@小哨子FS:要是对普通患者也这样就好了!
@小丶丘邱:按了150分钟真厉害,这病人背景可见不一般哦,一般抢救个50分钟,估计就没戏了。
@甜甜麦田圈:为什么大多数人心跳骤停,不会接力150分钟?为什么?????为什么宣传的停跳5分钟就会造成不可逆的脏器损害?
@路诞夫人:我妈心肌梗死的时候,医生告诉我,说抢救了1个小时了,放弃吧
@神秘的八成群众:是不是150分钟CPR以后就是标准操作了?是不是对每个心脏骤停患者都一样呢?
也有不少医务人员对此篇报道,表示担忧:
@雸洧:有些误导吧?可能是持续室颤,如果是心跳停了抢救成功的几率不大!
@学医不精的医生:多报道这样的,医患矛盾更多,这种新闻才容易激化矛盾
@寒江蓑笠:人民日报在告诉读者,120医护对每一位被抢救者,如果按压少于一万五千次,抢救时间少于三个小时,那就是玩忽职守,草菅人命!强烈建议人民日报的编辑记者们都轮岗到120体验一下!
@邹新春:这样的奇迹,大肆宣传,真的好吗,急救指南是否应该改为按压三小时,或只到有生命迹象才应该停止。
以后急诊科要准备增加两倍人手,有一组人专门负责按压,持续不间断的按压,只要病人的遗体还没有开始腐烂都应该要持续按压。
万一第24小时停止,24小时1分就有希望了呢?我国的心肺复苏指南应改为:永不言弃。
@员外:把医患关系仍然停留在白衣天使和好人好事的层面,公众的期望值就会越抬越高。高期望值和低现实供给的矛盾,最终都会砸在第一线的医生头上。
@巍子:我刚才出120一个家属就质问我了,就是说人民日报都说了按压3小时有奇迹! 其实小编是好意在宣传正能量,但是容易把大众带偏!
@哼宝:这些媒体的报道里,医学的有限性被严重忽略,患者的不合理期望被严重抬高,奇迹不会永远有,但患者会把奇迹当希望,会用奇迹要求医生,一旦没有发生奇迹,那么就会被认为医生无能害死人……
@缘:宣传工作犹如双刃剑,发挥好助于医务人员,反之负面影响很大,鉴于这种情况需要发挥自媒体的强大作用,为医院宣传工作指名方向。
@梦竹:太可怕了!以后急诊室的医生怎么活啊?!
@缘:不同问题不同对待,不能千篇一律。重点要突出每个病人的症状不同,抢救治疗方案也是不一样的。
@迷茫的大老薛:不要光关注坚持的时间啊!主要是抢救过程中心电有反应啊,说明是有希望的前提下才进行的长时间心肺复苏,才有的成功。
@护国一品:看来以后医院在抢救上要多用时间了,最少150分钟。所以说时间证明一切用在这挺不错的。
2018年8月,江苏常州市儿童医院,也发生过类似抢救病例。
30多人上阵轮流复苏,持续5小时,按压30000次。
最终,8岁男孩幸运得救了!
可是,国内几乎大些的医院,每天都有进行心肺复苏的病例,甚至有些大医院一天内,可能会遇到十几起、几十起。
每个都要超常规、超指南、数小时、数十人上阵抢救是不现实的。
人民日报官微报道,下方的第一条留言↓↓↓
“那么,到底按压多少次可以放弃?会不会有很多生命,因为没有足够的抢救,让人感到遗憾”
此条留言点赞最多,说明绝大多数人都对此表示疑惑。
关于这个问题,长期在急诊一线工作的高巍老师说:“按压或者说抢救的时间,是医生根据患者情况决定的。”
这是一个极端的个例,我们不能因为这一个病例而觉得所有被抢救者,都需要这样去抢救。
一般情况下,抢救半个小时,如果患者仍然无任何生命体征,医生会建议家属放弃抢救,因为没有任何意义。
但是有一些极特殊的情况,当脉搏消失,心脏不正常跳动了,但是心脏的电活动可能还存在,称为:无脉搏的电活动。
比如:室颤、无脉室速、逸搏、电机械分离,简单点说不是直线。
这个时候医护人员都会进行抢救,直到心电图直线,或者再次出现正常的心跳。
反复的室颤最为常见,医护人员多次进行了除颤 ,这种情况叫电风暴,电风暴时连续除颤十几二十次很正常。
所以到底按压多久?抢救多久?是医生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决定的!请相信医生!
在美国心脏协会(AHA)心肺复苏指南中,关于什么情况下就应该停止心肺复苏,是这样描述的:
基础生命支持(BLS)级别终止心肺复苏的情况:
1、患者恢复有效的自主循环;
2、患者交给高级或专业人员进行急救;
3、救援人员由于极度疲劳,或者存在环境危险因素导致急救不能持续;
4、可靠和有效的标准(见下)确认患者死亡不可逆;
心跳骤停发生时没有目击者(没有人第一时间进行过心肺复苏);
三个完整循环的心肺复苏和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分析处理之后没有恢复自主循环;
AED没有实施电击(没有可除颤心率出现)。
高级生命支持(ALS)级别终止心肺复苏的情况:
心跳骤停发生时没有人目击;
没有人第一时间实施心肺复苏;
标准的高级生命支持抢救20分钟之后没有恢复自主循环;
AED没有实施电击(没有可除颤心率出现)。
美国国家急诊(救)医生协会建议:20分钟标准的高级生命支持治疗之后,患者没有任何反应的复苏努力,可以终止。
(原文: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EMSPhysicians (NAEMSP) suggested that resuscitative efforts could be terminated in patients who do not respond to at least 20 minutes of ALS care.)
转自:胸痛中心总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