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方网报道,截止2018年年末,天津市医保部门检查定点服务机构近1300家,占服务机构总数的81%。对违规服务机构约谈限期整改629家,处理医保服务医师药师89名。对各类欺诈骗保立案447件,全年追回基金1902.93万元,规避基金损失达5.69亿元。
2018年年底,天津市上百家药店开始推行,医保药品电子监管码扫码销售。在刷社保卡买药时,将药品信息和个人信息采集到医保监控系统,并对药品流向展开全程追溯,有效打击了非法收售、倒卖药品的行为。目前,天津建立的“医保实时监控系统”,共设置146个监控项目和数千个指标,对天津市就医诊疗行为,不间断地开展数据筛查,精准锁定问题线索。
自2018年9月,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卫健委、公安部、国家药监局联合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依规查处了一批欺诈骗保案件。零售药店方面的查处重点则在于串换药品、刷卡套取基金等行为。
2018年12月初,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当前加强医保协议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医保经办机构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通知明确,定点医药机构发生欺诈骗保等违约行为的,一律解除服务协议,被解除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3年内不得申请医保定点;对查实具有骗取医保基金等违规行为的医师,给予停止1-5年医保结算资格的处理;对具有骗取医保基金或倒卖药品等违规行为的参保人,可给予暂停医保直接结算等处理。
同年12月15日,国家医保局官微挂出骗保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其中明确,举报医药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骗保行为的,符合一定条件可以获得最高10万元奖金。对于举报人是内部人员、原内部人员或竞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奖励标准还可适当提高。
同时,举报奖励办法对骗保行为、奖励条件、奖励发放办法、举报受理时限,以及举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处理办法做出具体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参保人员、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都在监督举报的范围内。
年前,在国家医保局公布的首批案例中,就有一家医保药店被点名: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大药房2017年1月至2018年10月,医保系统内销售数据大于其店内销售数据,存在替换、串换药品等问题,涉及金额4.9万元。医保部门依据《萍乡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三条规定,追回违规销售药品费用4.9万元,并暂停其医保服务协议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