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我们讲到昆明市城镇职工和昆明市城乡居民在各级医院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报销公式,那么真实的结算单是什么样子呢?
城镇职工普通住院结算单
注解:
个人承担部分(由以下四部分组成):
(1)全自费费用:超出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范围的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全额承担;
(2)先自付费用:使用乙类药品,个人先自付3%;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个人先自付10%;使用17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和置换安装人工器官购置费,国产个人先自付10%,进口20%;抢救时使用超医保范围用药的,个人先自付30% ;
(3)起付线费用:2015年2月1日起,参保人每次住院均要承担: 70岁以下:三级1200元,二级500元,一级及其以下200元;70岁以上减半:三级600元,二级250元,一级及其以下100元;
(4)基本医疗统筹共付中的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需由个人根据医疗机构级别、个人身份状态按一定比例承担的费用。
城乡居民普通住院结算单
注解:
全自费费用、先自付费用、起付线费用跟城镇职工基本一致,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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