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最网
首页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快推进甘肃省远程医学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件

甘卫规划函〔2019〕63号

关于加快推进甘肃省远程医学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甘肃矿区卫生健康委,兰州新区卫计和食药监局,委属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甘肃省康复中心医院,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远程医疗服务持续健康发展,逐步实现区域内医疗资源共享,方便基层群众得到便捷、及时、有效、优质的诊疗服务,省卫生健康委充分整合利用已建成的省人民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中医院及部分市州远程会诊系统,搭建了全省统一调度、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的甘肃省远程医学信息平台。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省卫生健康委重点工作安排,2019年拟将远程诊疗服务全面覆盖县级综合医院,并逐步延伸至乡村两级诊疗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建立全省统一的远程医学信息平台,实现全省各级医疗机构横向、纵向之间的互通共享。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行”的原则,引入第三方专业运营机构,推动建立第三方远程医疗运营服务机制,加快形成市场化、可持续的远程医疗服务模式。

二、建设内容

建设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医疗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实现与省外医疗机构的对接,满足并拓展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医学影像(含影像、超声、核医学、心电图、肌电图、脑电图等)诊断、远程监护、远程会诊、远程门诊、远程病例讨论及远程教育等功能应用。

三、建设任务

(一)建立五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

依托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兰大一院、兰大二院等省级医院远程会诊网络,建设完善省级远程医疗中心,14个市州人民医院和86个县(市、区)人民医院建立远程医疗工作站,所有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远程医疗工作室,形成全省完整、统一的远程医疗分级服务体系,实现优质医疗资源跨区域、跨机构享用,利用医疗资源服务重心下移,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远、看病贵等问题。

(二)分步实现远程医学信息系统对接

目前,35个深度贫困县人民医院及部分省、市医院已接入甘肃省远程医学信息平台。根据建设目标,省内已建的省市级远程医疗系统、医联体系统和单点的远程医疗站点要通过升级改造和异构系统对接等多种形式,全部接入甘肃省远程医学信息平台,全面实现省内外远程医疗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尚未接入甘肃省远程医学信息平台的医院,要充分利用医院现有远程终端设备尽快接入省级平台,没有远程终端的医院要尽快购置必要的远程终端设备接入省级平台。全省所有县级以上医院(包括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应于20196月底前完成接入工作。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可自愿接入平台。

(三)建设完善远程医疗服务政策体系

协调医保部门,将远程医疗服务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分配机制和准入标准等,探索建立一整套远程医疗服务政策体系。

配套政策和规范标准方面,主要研究出台远程医疗服务标准、服务规范、收费标准、医保支付、转诊报销激励、分配机制、专科诊断、分级诊疗等相关政策,制订远程医疗第三方运营保障工作规范、远程医疗业务操作流程及工作规范、远程医疗病历数据使用及管理规范、远程医疗院间检测结果互认及双向转诊工作规范、远程医疗教育管理规范等。同时研究制订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条件标准、远程医疗第三方运营机构准入退出标准等。

(四)探索市场化的服务模式和运营机制

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引入第三方专业运营机构,探索第三方远程医疗运营服务机制。北京蓝卫通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甘肃省远程医学信息平台承建和运维企业,要尽快注册成立专门的运营机构,组建专业技术保障团队,搭建运营管理平台,提供远程医疗信息系统技术保障,承担远程医疗服务费用结算,参与远程医疗服务费用分配,协调远程医疗业务开展,促进信息增值服务,做好应用推广服务,形成市场化的远程医疗服务模式和可持续的运营服务机制。

(五)完善省级远程医学信息平台功能

依托甘肃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整合现有卫生信息资源,按照“填平补齐、经济适用”的原则,采用云计算、大数据技术,搭建基于甘肃省卫生信息专网、4G5G等网络环境的甘肃省省级远程医学信息平台,建设医疗专家资源库和医学教育资源库,开发部署远程视频会诊、远程医学影像诊断、远程心电诊断、远程病理诊断、远程门诊咨询、远程手术示教指导、远程疾病与健康指导、远程心电监护、远程教育等业务应用子系统,为远程医疗业务开展提供技术支撑。同时,实现统一调度、在线监管、集中展示、统计分析等功能。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

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全省远程医疗工作总体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工作;定期召开专题联络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出台远程医疗相关政策、办法和规范;建立五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医疗服务机制,探索市场化的服务模式和可持续运营机制。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负责督促协调辖区医疗机构接入甘肃省远程医学信息平台,探索适合地区实际的市场化运营模式,出台相应的政策制度。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配置专用场地、终端设备,并保证与甘肃省卫生信息专网连通(建议远程会诊独享50M带宽,以确保远程会诊效果),建立符合医院发展实际的远程医疗常态化运营模式,安排专人负责运维及联络协调。请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统一将辖区内医疗机构远程会诊负责人及联络人名单(附件1)于227日前报省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

(二)强化督导考核

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州、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定期组织对相关医疗机构远程系统应用服务以及互联互通、运营单位运营保障等情况进行督导,同时对运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指导,建立完善通报、问责、整改机制。

(三)做好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运用“互联网+”手段,大力宣传远程医疗应用模式,大力宣传远程诊疗服务应用成效,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为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省卫生健康委联系人:

规划发展与信息处:王丹,联系电话:0931-4818631

统计信息中心:蒲旭虹,联系电话:15117189663

电子邮箱:1035168438@qq.com

北京蓝卫通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何华,18611420606,杨正一,18610810170

 

附件:甘肃省远程医学信息平台联系人回执.docx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220


主题词:
主送:各市州、甘肃矿区卫生健康委,兰州新区卫计和食药监局,委属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甘肃省康复中心医院,各有关单位
抄送: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北京蓝卫通科技有限公司

天水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麦积分局

长按下方二维码图片,点击“识别图中二维码”,关注麦积卫生计生监督公众号(微信号:mjwsjsjd)

更多信息,请点击“阅读原文”

欢迎提出建议意见,请点击“写留言”


相关话题

相关话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