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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4+7”未中选药品梯度降价结果公布!



  3月8日,辽宁发布《关于执行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品种中选结果和末中选药品梯度降价结果的通知》,其中包含4+7未中选药品梯度降价结果清单。通知要求,沈阳、大连两市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驻沈阳、大连所有省属医疗机构、其他权属公立医疗机构,于3月20日零时统一执行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品种中选结果、 未中选药品梯度降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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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辽宁此前发布的开展“4+7”未中选药品梯度降价工作的通知,降价方式主要有3种:

  

  1.已经在上海完成梯度降价的药品,执行上海降价结果。

  

  2.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国家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按照4+7城市联合采购办公室的梯度降价规则,以不高于已在上海完成梯度降价药品的价格由药品生产企业自主申报降价(规格、包装有差比关系的根据差比价规则计算)。

  

  3.其他仿制药的采购价须低于同品种中选价方可继续挂网采购。药品生产企业以低于同品种中选价自主申报降价(剂型、规格、包装有差比关系的根据差比价规则计算)。


■来源/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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