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要“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员和医保经办机构的重复收费、挂床住院、聚敛盗刷社保卡、冒名就医、违规支付医保费用等行为进行重点打击。
2018年12月28日,浙江省医保局就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自2018年9月以来全省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的成果,记者今天也从省医保局了解到,相关处室正在根据国家医保局的通知要求,制定医保领域“黑名单”制度,待成熟后向社会公布。
>>医保领域“黑名单”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在国家医保局的通知中,除了要求各省市根据要求,通过专项行动、举报制度、智能监控、综合监管等方式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之外,在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上还提出了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促进行业自律”。
一方面是选择不同类型地区开展基金监管诚信体系建设试点,重点探索诚信体系建设相关标准、规范和指标体系,相关信息采集、评分和运用等内容。
另一方面是探索建立严重违规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和参保人员“黑名单”制度。探索完善“黑名单”向社会公开的方式方法。积极推动将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纳入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发挥联合惩戒威慑力。
>>浙江56家单位被取消医保定点资格
2018年12月底,浙江省医保通报了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共追回医保基金1279.66万元,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单位56家,5家违法机构被移交司法机关,对医保医师诚信扣分6分以上的33名医师进行了全省通报。
专项行动分别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5万元以下的票据和医保医师进行了重点查处。
浙江省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主要集中以下三种形态:一种是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存在诊疗不规范、治疗台账不齐全、冒用医务人员工号、监控设施不到位、单方让利等违规问题;二是个别医药机构存在虚假结算医药费用、串换诊疗项目、留置参保人员证卡等涉嫌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三是参保人员存在超量配药、虚构病情多开药、冒用出借社保卡等行为。
来源:浙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