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下称天佑医院)精神科主任胡一文因为被指“在外兼职”,遭到免职的报道可谓是激起了关于“多点执业”、“随意兼职”多方讨论。
新修订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删除了“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内容;2月2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将执业地点由过去的某一家医疗机构修改为某一行政区域。在全国两会前夕,国家卫生计生委接连出招,为医生多点执业的落地清障。一时间,多点执业再度成为行业热词,也引起了两会代表、委员的热议。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协和医院神经科医生陈琳说,作为协和医院的全职工作人员,如果周五应该在医院上班,但是跑到河北省某个地方多点执业,这显然是不对的。除非他与医院签订每周只工作4天的劳动合同,周五就可以多点执业了。因此,医生多点执业需要有相应的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多种类型的劳动合同。
全国人大代表、开封市政协副主席蒋忠仆建议,允许医师在完成额定工作量的基础上,比如法定工作日可安排一天用于多点执业。同时,可试行“区域注册,备案管理”,申请多点执业的医师在具有第一执业地点医师注册权的卫生计生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到第二、第三执业地点只需到当地卫生计生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全国人大代表、开封市政协副主席蒋忠仆表示,医师多点执业虽然试点多年,但全国注册多点执业的医师不足医师总数的5%,且大部分是离退休医生。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一是因为医院为维护本院利益而“不愿放走”医生。二是医生因担心院方不满,影响自己的职务、职称晋升和在学术组织中的地位,而“不敢走”。
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人民医院普外科主任张忠民表示,随着医学发展,医生越来越依靠团队合作而非单打独斗,离开团队的医生可能很难完成一次诊疗活动,缺乏工作环境支撑的医师多点执业面临现实困难。
张忠民说,一般而言,知名医生、知名专家应该是医师多点执业的主体人群,但据他了解,这些医生普遍没有多点执业的动力。原因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当前医生的工作普遍超负荷,没有时间、没有精力去尝试多点执业。二是医院组织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帮扶,这也是多点执业的一种形式,一开始大家很积极参加,但时间久了之后,就发现车马劳顿让人吃不消、医疗纠纷高发更让人感到不堪重负。在多点执业的法律、政策保障还不完善的环境里,更多的医生会采取慎重的态度。
陈琳指出,多点执业承担的风险也是大家担忧的问题。虽然《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师应当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发生医疗损害或纠纷时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及解决方法,支持医师个人购买医疗责任保险等医疗执业保险。但是,目前此类涉及医患双方的医疗责任和意外的保险产品的种类和购买的人群尚少,急需继续推进。
全国政协委员汤亮则认为,应进行执业医生处方的革新,这样可以更好规范“医”与“疗”的关系,带动不同内容的医患合约革新,明确医生、医院、患者三者之间各自不同的主体责任后,不仅有助于降低不必要的医患矛盾,也可以让医院更为放心大胆地支持有条件的医生,采取多种形式的多点执业,最终多方面、多层次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医疗需求。
在本事件中,胡一文多次强调,自己并未在外受聘,前往私立医院仅为“指导”,并未取酬,不是兼职。并且,他认为国家一直鼓励医生“多点执业”,医院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关于“多点执业”的医生,在国家卫计委正式发布的《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对原相关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中有关医师执业地点、注册模式、注册变更程序和退出机制等做出修改完善,该办法将于4月1日起施行,这也同时宣告医生多点执业制度的全面放开。于此节点上,胡文一因“在外兼职”而被医院免职,其所引发的争议其实是可以预见的。
客观来说,尽管多点执业全面推广在即,国家政策层面也一直在鼓励医师多点执业,院方所作出的处罚决定,可能有违医生多点执业的改革趋势,但在既有的相关规定下,院方的做法未必就逾矩了。而抛开个案来看,该起事件中院方对医生“兼职”的态度,之于即将全面推行的多点执业改革,或是一种现实的提醒。
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胡一文在多点执业制度正式推行前,因兼职而遭免职,恰好反映了多点执业在未来实施过程中可能需要的配套制度改革。任何改革都是对相关利益的再调整,医生的多点执业同样如此。若不重新界定医院与医生之间的“雇佣”关系,不从人事制度和管理制度上,乃至利益的协调分配上,为医生的“自由流通”创造适配的职业环境,多点执业之路恐怕难以顺畅。
(资料来源:北京青年报、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