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四川两省多家药品经营企业被查,或GSP证书被撤销,或GSP证书被收回,或被要求限期整改,具体违法违规问题列如下:
四川:成都19家药店被“飞检”
近日,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17年第2批药品流通飞行检查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违法违规问题 |
处理意见 |
1 |
崇州市江源镇开源大药房 |
1.该企业在药品经营活动中未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无法确保药品质量,不能实现药品可追溯。 2.该企业涉嫌经营劣药,在拆零药品柜台上发现销售过期或近效期药品,未进行有效质量控制及不合格药品处置。 3.该企业采购的药品,未向供货单位索取税票。 4.该企业质量负责人未对所采购药品的合法性进行审核。 5.该企业营业场所内未见有效调控温湿度的设备。 |
移交属地药监部门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立案查处;一经查实应依法收回或撤销GSP证书。 |
2 |
崇州市崇阳益华大药房 |
1.企业在药品经营活动中未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无法确保药品质量,不能实现药品可追溯。 2.该企业涉嫌私设库房,在企业生活区内存放有大量未标识生产厂家、批号中药饮片,并不能提供购进票据和税票。 3.企业采购的药品,未向供货单位索取税票。 4.该企业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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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龙泉驿区柏合镇康信龙大药房 |
1.企业在药品经营活动中未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无法确保药品质量,不能实现药品可追溯。 2.在企业杂物间、冷柜内发现有大量无生产厂家、无批号、无标识的中药饮片;企业现场不能提供中药饮片购进票据和税票。 3.企业质量负责人未能有效履行职责。 4.企业处方审核岗位由不具备资质的人员代为履行。 5.企业购进的药品直接存放于地面,未按GSP要求进行存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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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简阳市三岔镇德源堂药店 |
1.企业在药品销售等环节未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不能实现所经营的药品可追溯。 2.企业采购药品未核实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未向供货单位索取税票。 3.企业执业药师未按规定开展处方审核,指导药学服务。 4.企业销售国家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药品时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5.企业中药配方销售人员不具备中药调剂员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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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金堂县庆仁堂大药房 |
1.该企业在药品经营活动中未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无法确保药品质量,不能实现药品可追溯。 2.该企业涉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行为,现场发现该企业存放的“复方甘草片”,该店店长称该药品由其从离职的企业私自带入该企业销售。 3.该企业质量负责人未能有效履行职责。 4.该企业处方审核岗位由不具备资质的人员代为履行。 5.该企业未对营业场所温度进行有效监测和调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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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郫县永济药房 |
1.该企业购进药品,未核实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未向供货单位索取票据,无法实现药品可追溯。 2.该企业现场无法提供部分中药饮片的购进票据,存在从无证处购进中药饮片行为。 3.该企业二楼阁楼未经GSP认证,现场存放有多个品种药品,存在非法设库行为。 4.该企业未按药品储存要求存放药品。 5.该企业执业药师未按规定开展处方审核,由不具备资质的人员代为执行处方审核职责。 6.该企业不合格药品存放不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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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青白江区鑫泰华大药房 |
1.该企业未对药品存储、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 2.该企业未按照规定设置计算机系统。 3.该企业经营冷藏药品,无专用冷藏设备。 4.该企业注册执业药师未对处方进行审核。 5.该企业有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范围,并有实际经营,但未按GSP要求配置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
交属地药监部门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立案查处;一经查实应依法收回或撤销GSP证书。 |
8 |
邛崃市平乐镇大成药店 |
1.该企业在药品经营活动中未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无法确保药品质量,不能实现药品可追溯。 2.该企业没有生物制品经营范围,企业陈列柜存放有生物制品枯草杆菌二联活菌(妈咪爱),并有销售记录,存在超范围经营行为。 3.该企业采购药品时,未向供货单位索取税票。 4.该企业的药品未按剂型、用途以及储存要求进行分类陈列。 5.该企业处方药、非处方药分区陈列,并有处方药、非处方药专用标识。 6.该企业未做拆零销售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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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双流区亿惠大药房 |
1.该企业在药品经营活动中未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无法确保药品质量,不能实现药品可追溯。 2.该企业存在私设库房,从无证处购进中药饮片的行为。 3.该企业现场无法提供部分供货单位资质及票据。 4.该企业处方药陈列未标明专用标识。 5.该企业无法提供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记录。 6.该企业执业药师在职不在岗,该企业无法提供为注册执业药师购买社保和发放工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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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双流县民院药店 |
1.该企业计算机管理软件博信系统无法查询追溯近两年内的购销记录,现场无法提供销售处方和药品供货单位票据及资质。 2.该企业采购药品时,不能做到每笔均有对应的购进税票。 3.该企业人员未进行法律法规及药品专业知识培训。 4.该企业现场不能提供质量管理文件、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等文件。 5.该企业的采购、验收、不合格药品处理等记录不全,无法做到真实、完整、准确和可追溯。 6.该企业营业场所没有监测、调控温度的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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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天府新区成都片区正兴维尔康大药房 |
1.该企业在药品经营活动中未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无法确保药品质量,不能实现药品可追溯。 2.该企业阁楼上存放有大量无生产厂家、无批号、无标识的中药饮片。企业负责人现场不能提供购进票据和税票,无法进行有效追溯。 3.该企业采购的药品,未向供货单位索取税票。 |
移交属地药监部门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立案查处;一经查实应依法收回或撤销GSP证书。 |
12 |
温江福康堂大药房 |
1.该企业现场无法提供部分药品的供货单位资质、购进票据和检验报告。 2.该企业连接房间未经GSP认证,现场存放有多个品种药品,存在非法设库行为。 3.该企业注册执业药师证过期,该企业现场无法提供为注册执业药师购买社保和发放工资的证明,执业药师涉嫌挂证。 |
交属地药监部门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立案查处;一经查实应依法收回或撤销GSP证书。 |
13 |
温江汇康大药房 |
1.该企业现场无法提供部分药品的供货单位资质、购进票据和检验报告。 2.该企业现场无法提供为注册执业药师购买社保和发放工资的证明。 3.该企业部分验收合格的药品未及时入库或者上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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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新都区保兴利药店 |
1.企业在药品经营活动中未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无法确保药品质量,不能实现药品可追溯。 2.在该企业办公室内发现现金账本、多本不同的税票领用簿和多枚不同单位的印章,涉嫌虚构购销渠道。 3.企业采购的药品,未向供货单位索取税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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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大邑县同禾药店 |
1.企业采购、储存的部分注射剂药品未纳入药品计算机系统管理,不能实现药品可追溯;该企业现场不能提供购进票据和税票,涉嫌体外循环购销药品。 2.该企业连接房间未经GSP认证,现场存放有多个品种药品,存在非法设库行为。 3.企业执业药师未按规定开展处方审核,指导药学服务。 4、该企业未按储存要求陈列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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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都江堰市鹤仁堂药房 |
1.现场发现该企业地面堆放大量中药饮片,该企业现场无法提供有效购进票据。 2.企业在药品陈列区存放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物品。 3.该店质量管理岗位由不具备资质的人员代为履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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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成都恬恬大药房有限公司(新津) |
1.企业未对药品采购、存储、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 2.企业未按照规定设置计算机系统。 3.冷藏药品未放置在冷藏设备中,无法保证存放温度符合要求。 4.该企业现场不能提供部分药品购进票据和税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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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新津县惠仁堂药房 |
1.企业未对药品采购、存储、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 2.该企业经营冷藏药品,无专用设备。 3.该企业首营品种审核表,质量负责人审核意见一栏未签署名字和日期。 4.该企业现场不能提供部分药品购进票据和税票。 5.该企业有中药饮片经营范围,但无中药调剂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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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彭州市致和镇芸晨大药房 |
1.企业在药品经营活动中未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无法确保药品质量,不能实现药品可追溯。 2.现场检查企业中药饮片柜内存放大量无生产厂家、无批号、无标识的中药饮片;企业现场不能提供中药饮片购进票据及税票。 3.企业处方审核岗位由不具备资质的人员代为履行。 4.企业质量负责人未对所采购药品的合法性进行审核。 5.企业购进的药品直接存放于地面,未按GSP要求进行存放。 |
广东:10家药品经营企业被限期整改
近日,广东食药监局发布公告称,佛山、顺德区、惠州等共10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
编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不符合GSP的事实 |
1 |
佛山市康普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1、质量管理部门未组织对药品供货单位、受托仓储配送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服务质量进行定期考察和评价。 2、个别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制定内容不完善。 3、企业与供货单位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没有标注有效期限。 |
2 |
佛山市三水区药材有限公司 |
1、从事质量管理的人员在职在岗,但兼职其他业务工作。 2、企业个别药品的首营企业资料不全。 3、运输车辆无维护记录和档案。 4、企业没有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
3 |
佛山市三水区医药有限公司 |
企业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一般缺陷3项(03402、08005、08409)。 |
4 |
广东大康华药业有限公司 |
企业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一般缺陷3项(06501、07102、08005)。 |
5 |
佛山市佛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企业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一般缺陷3项(01715、01717、07101)。 |
6 |
广东佛心医药有限公司 |
1、验收药品结束后未加封和贴标示; 2、验收人员未在验收记录上签署姓名和验收日期; 3、企业个别拆除了外包装的药品未集中存放; 4、药品拼箱包装箱无醒目的拼箱标志; 5、企业未能提供2017年的运输记录。 |
7 |
佛山市华天宝医药有限公司 |
1.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兼任质量管理员工作。 2.企业未采取相应的方式,对药品流通过程中的质量风险进行评估、控制、沟通和审核。 3.个别岗位人员未获得与其工作内容相对应的必要文件。 4.个别库房内墙不光洁平整,有墙面脱落现象。 5.养护人员未定期汇总、分析养护信息。 |
8 |
广东华源诺希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1、冷链运输员的培训不到位; 2、企业防虫鼠设施不足,企业仓库出入口无挡鼠板;3、养护人员未按照养护计划对库存药品的外观、包装等质量状况进行检查,并做好养护记录,现场发现个别药品的外包装有破损,但在养护记录中未体现; 4、养护汇总分析不完整,对近效期药品的养护未体现在养护记录及汇总分析中。 |
9 |
惠州市瑞正药业有限公司 |
1、冷链运输员的培训不到位; 2、冷藏药品静脉丙种球蛋白记录的运输时间与冷狗的记录时间不对应,未能完整反映运输过程的温度情况; 3、企业常温库墙体剥落; 4、个别验收记录上未签署验收人员的姓名; 5、储存药品阴凉库湿度有超标现象。 |
10 |
惠州市康弘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1、企业的温湿度校准过期; 2、企业无冷库的验证报告; 3、企业未建立健康档案,该企业现场不能提供企业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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