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买药回家服用,后因出现“药物热”而对药品质量产生怀疑,于是到药店讨要说法,如果此时店员没有熟练的专业知识给予解释,也没有专业的处理技巧与指导,或是一时激动与顾客产生纠纷,会给药店信誉及声誉带来损失,从而影响正常销售。那么,遇上这种情况要如何处理呢?
Q:什么是“药物热”?
A:如果有顾客来投诉,这时候首先要向顾客解释其概念,所谓“药物热”是指患者因使用某一种或多种药物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发热。任何药物均可能在制造或使用过程中,由于微生物、内毒素或其它物质等引起用药者发热。尽管非药物本身所致,但却与用药有关,因此称为“药物热”。
Q:为什么会发生“药物热”?
A:主要原因是药物在制造或使用过程中污染了上述外源性致热源所致。比如静脉给药或肌注可能因局部引发无菌性脓肿导致发热。除上述加重疾病症状的因素外,药物影响体温调节机制也会引起发热;还有某些个体先天性生化代谢缺陷如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也可引起溶血性贫血和发热;另外药物过敏反应也会使体温升高。
Q:容易引发“药物热”的药物有哪些?
A:最为常见的药物有磺胺类,两性霉素B,青霉素类,抗组胺药,水杨酸类,甲状腺素等。较常见的药物有头孢菌素类,利福平,链霉素,别嘌醇,肝素等。偶见致病药物有氯霉素,四环素,洋地黄类以及中药等。此外,常用的抗过敏药(如扑尔敏、苯海拉明、氯雷他定等),解热镇痛药(如阿司匹林、布洛芬等),抗结核药(如利福平、异烟肼等),酶类及生物制剂(如人血白蛋白等)也可能引起药物热。
Q:如果顾客遇到“药物热”,店员应告知的应急处理有哪些?
A:店员应熟练且清晰地给顾客解释,以打消顾客因药物热对药店药品产生的质量疑惑与担忧,从而留住药店的回头客、常客。
一般采取以下步骤:
①低热者(38度以下)多饮开水;
②中度以上发烧者停止使用药物,一般在24~48小时内体温会恢复正常;
③停药退热后再服药,若仍发烧,就携带药物及包装说明找药店药师或医生协助处理;
④高热者可立即物理降温,如酒精或温水擦浴,重点是对腋下、颈项、腹股沟部位擦浴。
⑤体温持续不降的话,应立即到医院检查,但一定携带服用的药品供医生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