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10月9日,广东药监局持续公布好几条公示,撤消14家药品生产企业GSP资格证书,并鉴定其信誉等级为“比较严重失信”。据了解,14家企业比较严重违背《药品经营品质管理规范》,关键违反规定客观事实以下:1.品质技术人员未具体指导并监管药学服务工作中;2.药品未按主要用途及其存储规定归类橱窗陈列;3.外敷药与别的药品未分离放置;4.非药品与药品混存;5.市场销售國家有专业管理方法规定的药品未实行相关要求;6.药品与otc药品混存;7.企业不具有与业务范围和经营规模相一致的经营标准;8.企业虚报备案运营场地温湿度记录;9.企业未创建详细的温湿度记录。....广东省药监局局根据《药品经营品质管理规范验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依规撤消这14家企业《药品经营品质管理规范产品认证证书》,并依据《广东省食品药监局药品企业安全生产企业个人信用分组管理的实施细则》(粤卫生监督法〔2014〕109号)要求,鉴定其信誉等级为“比较严重失信”。附:14家企业名录
来源于:广东省药监局;梳理:赛柏蓝—药店职业经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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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严重失信!十一国庆后14家药店违反规定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