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药企被收GMP
昨日(6月29日),赛升药业披露公告,其于2016年 6月27日收到控股子公司北京赛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的报告,该公司收到北京市食药监局的通知,要求收回北京赛而生物药业的GMP证书。
根据公告内容,6月24日至26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和北京食药监局联合对赛而生物进行飞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赛而生物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北京药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编号:BJ20150181),并限赛而生物3个月内完成整改上报大兴区药监局。
收回证书期间,赛而生物应暂停生产、销售,立即进行全面整改,6月28日将《药品GMP证书》交回北京市药监局。
赛升药业表示,目前已按照北京市药监局通知的要求,停止药品的生产和销售,并将认真分析在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中的不足及相关问题,尽快完成整改工作并上报大兴区药监局。
此外,6月28日,广西省食药监局发布《广西收回药品GMP证书公告(2016年第6号)》,收回桂林安和药业有限公司的药品GMP证书。
根据公告,桂林安和药业有限公司因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根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被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
4药商被收GSP,立即停业!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食药监局连发4条飞行检查结果公告,厦门鑫莲福药业有限公司、厦门市集美区诊康堂药店、厦门市恒德堂药业有限公司、厦门市彤勋药业有限公司4家药企被收回GSP证,并立即停止经营药品。
1、厦门鑫莲福药业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间:
2016年6月14日
不合格项目情况:
严重缺陷4项,主要缺陷20项,一般缺陷10项
检查结论:
不符合GSP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超经营范围销售冷藏药品;药品经营无相关记录或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不可追溯,未诚实守信;
2、上次认证发现的缺陷未整改到位;
3、2016年6月1日采购的一笔药品税票和清单金额不一致;
4、部分首营企业资质、首营品种采购未审核;
5、质管人员未指导并监督药品采购、储存、陈列、销售等环节质管工作,计算机系统未见药品采购、验收、养护、销售记录,采购药品未验收即上架销售;
6、执业药师挂名、不在岗,未履行处方审核职责;
7、未根据药品经营实际开展继续培训,员工未按GSP要求经营药品;
8、随意修改计算机系统记录时间;
9、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未分区陈列;
10、部分药品与非药品混放;
11、未按照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陈列药品,阴凉区温度不符合要求;
12、销售药品无法提供销售凭证;
13、拆零药品未专区存放、未见拆零销售记录。
2、厦门市集美区诊康堂药店
现场检查时间:
2016年6月14日
不合格项目情况:
严重缺陷2项,主要缺陷7项,一般缺陷4项
检查结论:
不符合GSP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药品经营无相关记录或记录不完整、不可追溯,未诚实守信;
2、上次认证发现的缺陷未整改到位;
3、部分首营企业资质采购未审核;
4、未根据药品经营实际开展继续培训,未能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岗位人员正确理解质量管理文件的内容,保证质量管理文件有效执行。
3、厦门市恒德堂药业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间:
2016年6月14日
不合格项目情况:
严重缺陷2项,主要缺陷13项,一般缺陷8项
检查结论:
不符合GSP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药品经营无相关记录、不完整、不准确、不可追溯,未诚实守信;
2、上次认证发现的缺陷未整改到位或未整改;
3、部分首营企业资质、首营品种采购未审核;
4、质管人员未指导并监督药品采购、储存、陈列、销售等环节质管工作,计算5、机系统未见药品采购、验收、处方药销售记录,验收员未开展验收工作;
6、未根据药品经营实际开展继续培训,员工未按GSP要求经营药品;
7、企业阴凉区温度不符合要求。
4、厦门市彤勋药业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间:
2016年6月14日
不合格项目情况:
严重缺陷3项,主要缺陷6项,一般缺陷5项
检查结论:
不符合GSP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该企业经营其它企业(已注销,现无证)购进的药品;
2、药品经营无相关记录或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不可追溯,未诚实守信;
3、上次认证发现的缺陷未整改到位或未整改;
4、执业药师不在岗,未履行处方审核职责;
5、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销售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