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6年朝阳区、延庆区药品阳光采购实施细则》和药品阳光采购工作安排,我们将邀请部分备选低价药品企业进行谈判议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本次谈判议价产品范围包括:参与3月31日-4月1日试点单位阳光采购报价已纳入备选产品目录且属于朝阳区、延庆区和医管局三家试点单位上报历史使用的产品(企业名单见附件1)。
二、基本流程(参见《朝阳区、延庆区低价药产品议价流程示意图》,见附件2)
(一)网上议价报价
1、报价时间
2016年4月28日9:00至29日9:00。
2、报价方式
拟参加低价药品谈判议价的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北京市医药阳光采购综合管理平台(http://210.73.89.76/)进入“遴选系统”申报统一的产品供货价格,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生产企业报价操作手册》(见附件3)。
3、报价要求
1)企业在报价前需对《承诺函》进行确认,不确认将无法进入后续报价流程。
2)报价前请认真阅读《2016年朝阳区、延庆区药品阳光采购实施细则》和《朝阳区、延庆区低价药产品议价流程示意图》。
3)报价时须分别填写京、津、冀价格,北京市价格必须填报(此价格包括北京市医疗机构近期通过网采平台上报的备案登记价格),如没有天津或河北价格须填 0。
4、报价公示
报价结束后,报价结果将在4月29日10:00-11:00在遴选系统“公示管理”中进行公示,请企业及时登录查看。
(二)专家谈判议价
网上议价报价符合报价原则的,按照直接纳入规则直接纳入《低价药品候选品种目录》。网上议价报价不符合报价原则的,将进入专家谈判议价流程。专家谈判后企业最终报价符合网上议价报价直接纳入规则的,将纳入《低价药品候选品种目录》。
专家议价的时间安排请关注后续通知。
(三)专家记名投票
专家谈判后企业最终报价不符合网上议价报价直接纳入规则的,将进入专家记名投票流程。专家投票票数超过半数的产品纳入《低价药品候选品种目录》,未超过半数的产品保留备选产品资格。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
朝阳区药品阳光采购政策咨询:010-64689618转102
延庆区药品阳光采购政策咨询:010-69104046
系统技术支持:18811346438、010-66414516转822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北京市延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