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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10月1日正式实施,保健食品“十一”将戴最严“紧箍咒”!


10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版《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从具体条例来看,新法对于保健食品的规定亦有重要变化。


保健食品行业的“紧箍咒”更紧了。
新版《食品安全法》与实施即将满月的《广告法》一道,保健食品行业的“紧箍咒”更紧了。

此次新《食品安全法》的几条重点新规在于,保健食品生产将实行注册审批与备案制度并行的双轨制度,应当备案的保健食品,备案时应当提交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说明书以及表明产品安全性和保健功能的材料。

另外,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及声称功能目录也将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新法中的诸多规定,都可能影响保健食品市场走向。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新《食品安全法》的更新条款更适合国内市场实际发展,旨在加强对保健食品市场的管理,利于整肃行业内的非法生产、经营及宣传等乱象,更有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引导理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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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聚焦


事前审批转向事后监管
审批备案双轨并行或降低企业负担
长期以来,我国对保健食品、保健食品说明书以及保健食品的生产实行注册审批制度。

这种制度一方面将大量不合规的产品挡在门外,但另一方面也弱化了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和法律义务,造成了“重前置审批,轻后市监管”的现象。

中国保健协会副理事长徐华锋对双轨制度的实行表示赞同,一方面,新规明确了审批时限,“另外一方面就是降低了企业的负担,有些实施备案制管理的产品,就无需再进行功能性实验,节省的实验费用也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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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展】


原料公开不等于配方公开
首次提出原料目录概念
除了对保健食品实行注册与备案相结合的双轨审批制度外,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一个亮点在于,首次提出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概念。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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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展】

主要原料与辅助原料均要公开
根据相关征求意见稿,使用原料目录外原料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需申请注册;拟使用原料目录内原料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中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已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均需备案。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应当包括原料名称、用量及其对应的功效;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只能用于保健食品生产,不得用于其他食品生产。

制定原料目录和功能声称目录,而目录一旦确定,保健食品申报只能从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中进行配伍。

功能声称有增加可能
目前,保健食品共有27种功能宣称《食品安全法》关于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食品功能目录,将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业内认为,这也为保健食品增加功能声称提供了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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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影响


明星代言
“产品经理”成“代言”新形式?
今年9月1日实施的新《广告法》对虚假广告、极限用语、童星代言、明星试用等广告内容做了史上最严格的限制。值得注意的是,新《广告法》中明文规定:“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允许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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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模式


对主流保健食品影响有限
新《广告法》实施后,除了代言,养生节目也将被禁止,这也就意味着一种销售渠道的直接闭塞。保健品市场企业差距较大,对于以电视软广告、专题节目等形式为主要销售渠道的保健食品企业,这种影响将是致命的。

但就保健食品销售主流来说,这种影响似乎并没有那么明显保健食品营销最主要的手段是直销,其次为药店、商超等传统渠道,对这类企业来说,新规对销售业绩的影响并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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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可以声称的27种保健功能


1. 增强免疫力
2. 辅助降血脂
3. 辅助降血糖
4. 抗氧化
5. 辅助改善记忆
6. 缓解视疲劳
7. 促进排铅
8. 清咽
9. 辅助降血压
10. 改善睡眠
11. 促进泌乳
12. 缓解体力疲劳
13. 提高缺氧耐受力
14. 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
15. 减肥
16. 改善生长发育
17. 增加骨密度
18. 改善营养性贫血
19. 对化学肝损伤有辅助保护
20. 祛痤疮
21. 祛黄褐斑
22. 改善皮肤水分
23. 改善皮肤油分
24. 调节肠道菌群
25. 促进消化
26. 通便
27. 对胃黏膜损伤有辅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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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攻略


蓝帽子是标志
保健产品之所以受到人们的追捧,也多与其保健功能有关。
所谓“蓝帽子”,是国家批准的保健食品标志,相关信息可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中国保健协会网站上查询。尽量选择正规渠道,有针对性地购买。

明确保健食品不是药不能治病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第七十九条也规定保健食品广告除应当符合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外,还应当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保健食品不是药物,并不具备治疗和预防疾病的功效,保健食品的功效在于提高人体免疫力,降低疾病发生的风险。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时可以借鉴。

跨境电商购买要格外注意
除了以上的注意事项,跨境电商渠道购买已经成为人们消费保健食品的一个主要渠道,但这种渠道购买“海淘”产品也要谨慎。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进口的保健食品应当是出口国(地区)主管部门准许上市销售的产品。

“保健品在跨境电商的销售中也占据了很大份额,但巨大的份额中,几乎没有多少产品获得了国内相应部门的审批,目前还没有相应部门的监管。”徐华锋告诉记者。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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