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泼两票制的凉水?--来自中央统战部官网的不同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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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两票制太热了,热的就像一座熊熊燃烧的大山,用鸡血和亢奋已经无法形容业内相关体系的状态了,笔者人轻言微借用高大上的党媒发表的一篇评论,并试图用这一小盆凉水来为这座熊熊燃烧的大山降降温,或是带来一丝丝凉意......(以下是发表在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官网九月二十九日发表的署名文章,各位小伙伴可前去纳纳凉)







  所谓药品流通采购“两票制”,即药品从药厂卖到一级经销商开一次发票,经销商卖到医院再开一次发票;或药品从生产厂家到药品使用单位,只经过厂家——独家配送商——医院这两个环节,中间只需开票两次。实行药品流通采购“两票制”初衷是:通过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有效减少药品从药厂到医院的流通环节,使中间环节加价透明化,达到治理长期困扰医药卫生行业的药品价格虚高、商业贿赂等屡禁不止的问题。

  但笔者认为:如果简单地通过行政命令等手段,强制药品流通采购领域全面实施“两票制”,不但难以实现我们制度改革追求的目标,还可能诱发系列社会和经济问题。其理由如下:

  第一,强制药品流通采购领域实施“两票制”,违背了商业流通基本经济规律。按照专业化分工原理,药品流通商业起到了连接药品生产厂家和消费者的职能,从整个药品价值供应链的全局考量,不仅没有影响供应链的效率,反而是提高流通效率和降低交易成本。根据经典的流通经济理论,医药商业流通是药品物流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三流合一”。医药商业环节之所以有必要,不仅仅是医药流通企业有超强的配送能力,同时也具有全面、客观、及时对市场的信息反馈能力,面对众多医院、零售终端资金融通实力。在“二票制”的模式下,医药商业公司的三大功能被人为砍掉两个,仅仅保留医药产品的物流集散功能。同时我们也看到:面对如此庞大数量的终端医药用户,再有实力的生产企业对做好医药产品配送,也是力不从心。

  第二,强制药品流通采购领域实施“两票制”,不但不能缓解医药产品价格“虚高”问题,反而增加了药品生产企业经营成本,加大了企业财务风险。“两票制”后对医药产品报价没有什么影响,因为入围药品的价格是由医药企业之间相互竞价后产生的,对“中标”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来说,该医药产品的最终销售价格已经有了“中标价”限制,不管有多少个配送环节,最后到医院的价格都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医院临床药品执行的是“中标价”,与开票多少次无关。与此同时,“两票制”将迅速增加企业融资规模和成本,加重企业财税负担,加大财务费用处理难度。对于医药产业来说,成本增加的增加最终会传导至药品价格上,推高药品终端报价。

  第三,强制药品流通采购领域实施“两票制”,在推行过程中会出现许多难以解决的实际困难。一是药品全流程监督管理有困难。我国目前95%以上药品品种都属于仿制药,这意味着同质化竞争激烈,如果“两票制”能真正推行开来,可能会是药品流通链条由纵向转为平铺,短期内药厂和使用单位会面临客户急剧增加,这样政府监管和企业调控的难度会大大提高。二是少数几家医药流通企业,可能形成药品经营垄断联盟,干扰正常市场机制作用发挥,甚至左右政府为其代言。三是边远和基层用药更加不方便。由于“两票制” 限制了药品的转配送,一些边远地区、基层单位,由于药品用量少,品种多,会增加药品配送成本,光靠独家药品配送中心是难以胜任这份差事的。四是会进一步加重“小品种药”和“廉价药”短缺。实行药品招标后,因为一些“小品种药”和“廉价药”的利润绝对值太低,本来厂家不愿生产,经销商不愿经销,医院不愿使用。推行“两票制”会更加重药品生产、销售、使用单位更趋于利润高的药品,从而“小品种药”和“廉价药”短缺的现象更加严重。(作者:江跃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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