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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医药报
10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布了 29种拟纳入优先审评程序药品注册申请的公示名单,其公示期为5日。
据了解, 根据总局《关于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食药监药化管[2016]19号),国家总局药品审评中心组织专家,对申请纳入优先审评的药品注册申请进行了审核论证,现将拟优先审评的药物品种与申请人予以公示。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填写《药品注册申请优先审评品种异议表》,并反馈给国家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地址为wuq@cde.org.cn。
文/国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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