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意见强调,要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落实政府投入责任。中国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贺胜表示,2017年,中国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要控制在10%以下。
药品和民众的健康息息相关。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贺胜表示,深化医改以来,民众用药负担有所减轻,但药品行业“多小散乱差”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深化医改以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药品领域改革逐步深化,有效保证了药品供应,逐步降低了药品价格,群众用药负担有所减轻。但由于多种原因,我国药品行业“多小散乱差”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
针对这些情况,国务院医改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文件稿经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贺胜说:“一是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加快建立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对各地医药费用增长幅度进行量化管理,并落实到具体医疗机构。2017年,全国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二是促进合理用药。公立医院要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落实处方点评制度,落实抗生素、辅助用药、营养性用药的跟踪监控制度。医疗机构将药品采购使用情况作为院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每季度公开药品价格、用量、药占比等信息,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医生进行公示和约谈。”
《意见》指出,在生产环节关键是提高药品质量疗效。对此,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贺胜介绍说:“一是严格药品上市审评审批,优化审评审批程序,推进信息公开。二是加快推进已上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给予政策支持。三是有序推进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鼓励新药研发。四是加强药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五是加大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推动落后企业退出。六是健全短缺药品、低价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保障药品有效供应。”
《意见》还要求,在流通环节重点整顿流通秩序,改革完善流通体制。落实药品分类采购政策,降低药品虚高价格。整治药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依法严惩违法违规企业、医疗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来源:凤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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