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洪明岳
南京市明基医院药学部部长
我国大陆地区与台湾地区共同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台湾地区则通过以药师为核心的“长期照护”模式有效疏解了老龄化可能产生的连锁反应,值得大陆地区思考和借鉴。
根据相关机构预测,台湾地区将在2018年进入高龄社会(65岁以上人口占比超过14%),而到2025年将进入超高龄社会(65岁以上人口占比超过14%)。为应对高龄化社会可能带来的种种社会问题,台湾地区前瞻性地启动了长期照护计划。
《台湾药事法》于1943年正式颁布实施,迄今已经经历数次修订。2007年3月,《药事法》在“药师业务”章节中新增第八项“药事照护”。“药事照护”与我们常见的“药学服务”相仿,具体是指,药师负责地进行病情与用药评估、拟定与执行照顾、疗效追踪,以确保病患药物治疗符合适应症、有效、安全及配合度高,进而提升其生活品质。
此次修法拉开了台湾地区集中探索“长期照护”的序幕。经台湾地区药师公会组织向医保部门申请通过后,这一制度首先针对“高就诊频次”和“高药品使用量”的高龄人群展开试点。
该部分人群通过居家照护条件审核后,可获得由药师提供的居家式服务(居家服务、居家护理、居家复健、辅具及居家无障碍环境改善、老人营养餐饮服务等)、社区式服务(日间照护、社区复健、老人营养餐饮服务等)、机构式服务及其他服务(交通接送服务、喘息服务等)等服务内容,由医保机构和个人共同分担长期照护费用。
通过数据比较可以发现,“长期照护”制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09年(2-12月)与2010年(2-12月)数据对比显示:在门诊就医总次数上,平均每例下降27次,降低29%;在门诊医诊总花费上,平均每例下降15669新台币,降低20%;在门诊药品费用上,平均每例下降5777新台币,降低19%。总体而言,药事照护费用为385万元(成本),在门诊医疗费用上节省1266万元(效益),门诊的成本利益比为1∶3.3。
在这一过程中,药师通过照护居民健康、预防用药疏失等专业服务体现了专业价值,改变了群众固有的“药品搬运工”赋形,同时也有效取得了经济补偿。当药师通过专业机构的培训和考核后,可以从事长期照护工作(有效期2年),每例有行动、有成效、有报告的“专业服务”可以获得1000新台币的报酬;若病患地处偏远地区,则会额外支付200新台币的“车马费”。
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台湾地区正推进长期照护1.0版向2.0版的过渡。1.0版是利用医事人员的执业场所对病患进行照护,2.0版则注重与居民社区的结合建立区域性药事服务,同时与医药机构进行合作,形成“ABC”型照护网络。目前2.0版并未在台湾地区全面实施,主要问题是医保经费不足,为此,台湾地区正尝试通过提高烟草税、消费税等方式筹集资金。
对大陆地区来讲,我个人认为可以借鉴台湾地区的成功经验,同时可以越过1.0版而直接采用2.0版,因为中国的小区结构比台湾更密集、更紧密,拥有实施的天然基础。
我从台湾地区来到大陆地区,始终在尝试推动药品“科普教育”,做了5年电台,做了5年社区,今年计划进驻老年大学开设“药品科普教育”课程,希望一方面可以面向更广泛人群普及医药知识,另一方面可以有效改善群众及社会对药师群体的偏见。
我始终相信,未来药师会是个“宝”。从台湾地区的发展经验来看,在实施“药事照护”制度之前,高等院校医学专业的录取分数要高于药学专业,但现在已经实现了反转;再从两个专业应届毕业生的薪资待遇看,医学生平均月薪是5万新台币,而药学生的平均月薪是7万台币。
(本文根据作者公开演讲整理而成,未经本人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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