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16年农村独生女、“双女户”女孩中考加分工作正式启动,从即日起开始申报。
申请享受中考加分政策性照顾的农村独生女考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父母双方均为本州农村居民;父母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证件仍然有效;考生本人为独生女且属本州农村居民。
申请享受中考加分的农村“双女户”女孩考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父母双方及考生本人均为本州农村居民;父母一方已落实长效节育(绝育)措施;“双女户”中的女孩必须符合政策生育,其中第二个女孩必须经人口计生部门批准发给二孩生育证后生育。
由城镇居民转为农村居民的,不得享受中考加分政策性照顾;农村居民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从转制之日起三年内可以申请中考加分政策性照顾。
考生申报时需填写《恩施州农村独生女、“双女户”女孩中考加分审批表》,提供考生本人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独生女考生需提供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双女户”考生需提供父母一方长效节育(绝育)措施证明及复印件,长女考学的出具一孩准生证,小女儿考学的出具二孩生育证。
考生需在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乡镇派出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交乡镇卫计办审核后统一上报,考生申报时间截止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