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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医保局“四到位”新举措 有力监管2016年度医保基金安全,成效显著

    为适应新形势下医保基金监管需求,崇州市医保局坚持创新思维,不断提升稽核手段,从组织保障、联络宣传、精准稽核、督促整改四方面着手,扎实开展医保稽核,监管工作初见成效。

       组织保障到位。通过重建稽核队伍,为稽核工作组充实了大量医学、财务、计算机专业背景的稽核人员,将稽核队伍细化为信息组、现场组、药品组、财务组、审核组五大专项小组,提高稽核工作的专业化、精准化,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方位精准稽核。

      联络宣传到位。依托“互联网+”,先后搭建完善了QQ工作群、崇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平台、官方网站“四位一体”线上联络平台,积极向定点医药机构推送,方便他们及时了解医保最新法规政策、业务经办流程,并确定专人跟踪回复医药机构的业务咨询和意见建议。

       同时,还建立了医保工作联络交流制度,共召开8期医保交流会,分片区与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面对面座谈,现场答疑解惑,引导医药机构严格执行协议,减少违约行为的发生。



       精准稽核到位。根据成都市医保局委托第三方审计结果、成都市局信息中心监控分析数据和疑点数据、我市基金运行指标“红黄”预警分析、举报投诉等情况,锁定重点稽核对象,实现精准稽核。

       督促整改到位。针对去年第三方审计发现的对码、药品进销存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崇州市医保局在日常巡查中加强对码和进销存管理的巡查力度。     近期的年终专项检查发现,各定点医疗机构基本都做到了对码准确,药品进销存管理规范,整改成效明显。针对日常巡查发现中医诊疗无病人或执行医师签字的共性问题,崇州市医保局专门制定了《中医诊疗项目病员及执行医师确认单》,统一规范了各定点医疗机构中医诊疗签字确认工作。

       通过上述举措,达到了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的目的,有效保障了医保基金安全,形成了“医、保”双方良好的互动合作关系。

       2016年,我市共开展稽核检查109家次,共计追回违规金额2670225.00元,扣减违约金4923983.21元。对崇州上元卫生院、崇州市崇德卫生院共计2家定点医疗机构作出暂停门统和一般诊疗费协议2个月的处罚;对崇州老年病医院、崇州颈腰病医院共计2家定点医疗机构作出中止医保服务协议2个月的处罚;对崇州听江卫生院作出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处罚。

       对定点零售药店开展巡查71家次,追回违规金额8055.90元。对34家定点零售药店作出暂停医保业务2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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