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5日全省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工作视频会后,曲靖市认真落实,扎实推进,确保整合工作顺利进行。一抓组织协调。曲靖市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动全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和统筹协调解决整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出台整合实施办法和整合职能、职责、人员编制的文件,明确了目标任务和相关部门职责。市编委办、人社局、卫计生委等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整合工作进展顺利。二抓管理体制。理顺管理体制,实行归口管理,2017年1月3日,市政府领导主持召开移交仪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服务中心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责、经办职责、资产、设备、人员编制等整体移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县(市、区)也陆续开展了移交工作。三抓信息建设。2017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统一使用曲靖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业务及门诊、住院费用报销业务。迁移了5079576名原新农合参保人员信息至曲靖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全市130家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除6家新建的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外,其余的均与曲靖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实现联通,1601家村卫生所(卫生服务站)信息系统也全部联通。目前,全市有121家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上传业务数据,637家卫生所(卫生服务站)上传业务数据。四抓政策待遇。制定统一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待遇政策,政策统一后,城乡居民不再受城乡身份的限制,按照统一的政策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城乡居民凭社会保障IC卡实现即时结算,无社会保障IC卡的在过渡期内凭身份证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看病就医,对参保信息不全、重复参保人员,在医疗机构及医保经办机构开设专门窗口及时处理,保证参保人员能及时享受医保待遇。五抓参保筹资。下发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的通知》(曲政办函〔2016〕40号)文件,统一覆盖范围和筹资标准,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办法,确保2月底前完成参保筹资任务。目前,城乡居民已参保4787148人。六抓定点管理。将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整体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定点范围,先纳入后规范。目前,曲靖市有1820家医疗机构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定点管理,城乡居民就医范围扩大。七抓付费方式改革。在全面实施付费总额控制的基础上,系统推进按人头付费、病种付费、床日付费、总额预付,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在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罗平县人民医院、沾益县人民医院试点疾病诊断相关组付费(DRGs)。八抓督导检查。于2016年12月26日召开全市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座谈会,要求各县(市、区)尽早安排,周密部署,集中力量开展工作,确保整合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市人社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医保中心领导亲自带队,分组分赴各县(市、区)对整合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或答复。九抓政策宣传。利用《曲靖日报》、“曲靖电视台”、“曲靖医保”网站、“曲靖人社通”手机客户端及印制发放政策宣传材料等开展宣传活动,全方位深入宣传城乡居民医保整合的有关情况和政策,让城乡居民充分了解,提高居民参保的积极性和对政策的知晓率,让更多的人受益于政府的民生工程。
(曲靖市医保中心 201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