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使全局干部职工了解、掌握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1月23日,楚雄州人社局召开2017年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第一次会议,专题安排学习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在中心组学习会议上,首先由医疗生育保险科科长李永军对楚雄州人民政府52号公告印发实施的《楚雄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进行了政策解读,对《楚雄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预期效果进行了详细讲解和说明。其次,由州医保中心医疗费用监督审核科科长傅锐对《楚雄州医疗保险就医管理规定》、《楚雄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和特殊病门诊管理规定》、《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待遇》三个配套政策的具体待遇规定作了详尽的讲解。
在新年伊始,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7年第一次学习会议上就专题安排学习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目的就是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关注楚雄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作为人社人必须人人了解、掌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努力成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员、解释员,做到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政策一口清、解释政策一口准,举全局之力共同推进楚雄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