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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生参保缴费注意事项



新学期开始了,很多家长在给孩子办理入学手续的时候,看到学校有上交保险费用这个选项,内心感到很疑惑,分不清楚应该交还是不交,打了很多电话到中心咨询。下面我们就公开解释一下,学校征收的100块钱的商业保险全称叫监护人责任险,与政府主导的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有着本质差别。监护人责任险不属于我区城乡居民医保中心的经办险种。如果是单单参加商业保险的学生,不具有黄岩区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卡,也无法享受政策规定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特此告知,希望各位家长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参保。



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注意事项:

(1)黄岩区户籍在校生,于2016年11月份在户籍所在的村居(社区)缴纳2017年未成年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用。需整户参保,不再在学校征缴;

(2)非黄岩户籍在校生,于2016年11月前后在学校统一收缴未成年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用;

(3)2016年9月份在黄岩新入学,且2016年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外地户籍学生,如需要参保的,请带有效户口本于2016年9月1日至9月30日到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8号社保窗口办理2016年度的中途参保手续,待遇享受期限为2016年9月1日到12月31日,缴费金额为50元。

以上缴费方式请各家长知悉,并按照各自情况按时办理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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