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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的概念是什么?
答: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就是通常所说的统筹基金给付的“门槛”,指统筹基金在支付参保职工医疗费用之前,职工个人按规定需先用个人账户支付或个人自付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后,统筹基金才开始按规定比例给付的标准。
7.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是多少?
答: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如下:
医院级别 |
起付标准(元) |
||
第一次住院 |
第二次住院 |
第三次住院 |
|
三级特等 |
950 |
800 |
550 |
三级 |
800 |
550 |
350 |
二级 |
500 |
300 |
150 |
一级 |
300 |
200 |
100 |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
200 |
100 |
50 |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第四次及以上住院的,不再设置起付标准。 |
8.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答: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目前为50000元。
9.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比例是多少?
答: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7%缴纳;在职职工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1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就医时,应持哪些有效证件?
答:职工就医时应持本人医保卡、身份证和专用病历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