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记者了解,目前各地已出台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如四川省方案规定,根据医疗服务市场发展状况和“保基本”的要求,采取“小步快走”方式,分批次加快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重点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技术难度和风险程度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偏高的、不合理的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检验等项目价格,防止价格异常波动。同步衔接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确保医保基金可承受、患者负担总体不增加。
安徽省方案规定,年底前放开一批医疗服务收费项目价格,到2017年,逐步缩小政府制定价格范围。到2020年,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向社会公布一批竞争比较充分以及个性化需求较强的公立医疗机构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医疗基金支付原则上不高于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同类医疗服务价格。
事实上,本次改革剑指“以药养医”。“一所医院的收入70%来自于医疗服务收费,30%来自于检查、药品等收费项目,是比较理想的状态。而我国公立医院的收入来源中,药品加成是大头,一般占四成左右。因为医疗服务价格普遍低于成本,财政补贴又不到10%,只能靠药费、检查费贴补亏损。”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在建立医患双赢的格局。让医务人员靠技术而非回扣吃饭,拿阳光薪酬过上体面生活,也就没有随便给患者开大检查、大处方的冲动,至少在医生这一环就可以缓解“以药养医”的情况。
山西省医疗机构管理研究所教授李梅接受采访时表示,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矛盾突出,医务人员提供的技术服务很多,但回报却不高。培养一名副高职称的大夫,从大学入学算起,大致需要15年左右的时间。现在,一名副高职称的大夫诊查费为5元/次,和付出不成比例。从床位费来说,现行床位费是14元/天,住院病人的身体、心理均受到创伤,服务难度可想而知。和市面上快捷酒店的床位费相比,医院的床位费不太合理。
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医疗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曹健表示,目前很多医疗服务价格经过核算后发现是低于成本价的,并没有体现医务人员真正的劳务价值。而通过改革将降低的耗材、药物等费用腾挪到医疗服务上去,同时保证医保可承受,意味着患者基本医疗费用负担总体不增加。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的“两翼”。据了解,公立医院主要有三个收入渠道,即药品加成收入、医疗服务收费、财政补助。破除以药补医,取消药品加成,是将原来的“三种渠道补贴”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价格改革,实际就是一个利益再分配过程。
不过,扭曲的补偿机制已运行多年,破除“以药补医”并不容易。在药品收入减少的同时,医疗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改革不到位对公立医院收入的影响难以回避。近日,湖南湘雅医院、山东齐鲁医院相继爆出在当地医改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15%的政策性加价)后,由于财政补贴和配套改革跟不上等原因陷入亏损,并向药企施压的消息。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冯立忠表示,在价格调整过程中,必须遵循三个原则:要保证公立医院的良性运转,保证医保资金可以承受,消费者总体负担不能提高。取消药品加成,政府财政补贴须适当补偿,才好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与此同时,医保也要做好测算工作,升多少降多少,并改变按项目付费方式,推行按病种付费等方式,多方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确保不增加患者负担。医疗、医药、医保“三医”需协同推进,缺一不可。
据悉,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份均在公立医院开展了医药价格改革试点。在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推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以实现收入结构合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