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在我国医药卫生事业中具有特殊的重要地位,中药材则是中医药发展的根本。伴随着首部《中医药法(草案)》的正式提交,我国第一部中医药领域的法律进入正式立法程序,中医药产业的“草莽时代”或将宣告结束,中药产业有望迎来黄金发展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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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部《中医药法》即将问世
近期,中医药领域可谓喜事连连。先是中国药学家屠呦呦因开创性地从中草药中分离出青蒿素获得诺贝尔生理医学奖,大大提振了国内中医界的信心。
然后,时隔32年,从1983年开始就提出立法提议的《中医药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在12月9日由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通过,并于12月21日正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一旦草案获得立法表决通过,我国将诞生第一部为传统中医药振兴而制定的国家法律。这将大大促进我国中医药产业的发展。
据中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介绍,草案将注重体制机制创新,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保持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做好与医药卫生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和协调。而此时草案的提审将有利于健全中医药市场,中医药现代化、国际化迎来重要发展契机。
此次草案在中医药企业的资格准入、人才培养以及中医药服务等制度上均做出了规定。草案提出:政府应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合理配置资源以及提升服务能力,并将支持发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将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同时制定医保支付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即将面世的《中医药法》会给整个中药行业带来利好,中药现代化和中药国际化或将迎来与以往不一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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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市场将迎来巨大商机
日前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表示,随着我国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中药产业规模明显扩大。我国中药产业年规模已达4100亿元以上,占国内医药市场的3成,中药出口已达23.32亿美元,全国中药生产企业已近1500家。
中国首位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得主屠呦呦在瑞典卡罗林斯卡医学院出席诺奖报告会时,发表了以《青蒿素——中医药给世界的一份礼物》为题的演讲,更是为世界人民逐渐认可中医药起到了强有力的助推作用。
如今,美国已成为中国中药材出口的第三大市场。中国商务部7月发布的《2014年中药材重点品种流通分析报告》(下称《报告》)指出,中药材出口价格近年来呈持续上涨趋势,《报告》预测,中药材出口价格在一定时期内仍将保持上涨态势。
12月27日,中医药健康大数据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北京宣布成立,将切实推动中医药健康大数据的发展。
由于受人口增长、老龄化、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等因素影响,全国中药产品需求成倍增长,消费市场需求加大,加快了中药材产业发展步伐,目前国内中药材市场年需求量在200万吨以上,我国中药材市场形式向好。
市场,正在为中药材产业、药商等提供了一个巨大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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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流通管理亟待加强
近几年,我国中药材价格波动剧烈。但从2009年开始,七成以上中药材批发价均有50%以上的涨幅,太子参、三七、党参等个别品种的涨幅更达10倍左右。中药材涨价对中药相关环节都造成较严重影响,从药农、中成药生产企业,到医疗机构和普通老百姓,都感到中药材价格涨幅过大,较难接受,一些中成药生产企业甚至因此放弃了部分药品的生产。然而,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中药材价格又急剧下降,部分品种甚至一度跌破成本价格。这种“过山车”式的暴涨狂跌,对产业造成了很大的冲击,严重影响了中药产业的健康发展。
此外,国内中药材市场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屡见不鲜,还有大量的商户违法加工和经营中药饮片,甚至经营毒性中药材和饮片。
中药材专业市场问题丛生的背后,折射的是中药材流通过程监管标准的缺失。中药材物流状况与工业消费品相比,落后20年,与水果蔬菜等农产品相比,落后10年。
为了改变这一局面,2013年10月,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8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材管理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建设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鼓励和引导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企业逐步使用可追溯的中药材为原料。截至2015年11月底,前四批试点城市已在1.3万多家企业建成肉菜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覆盖20多万家商户,初步形成辐射全国、连接城乡的追溯网络,中央平台累计汇总追溯数据近10亿条,实现对每天3万多吨肉类蔬菜和中药材的信息化可追溯管理。 来源: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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