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院开展精神障碍患者集中
筛查诊断工作
为提升我院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根据上级《关于对精神妨碍患者进行集中筛查诊断的调整的通知》(新和卫函【2017】22号文件精神),我院于2月24日上午组织开展了精神障碍患者集中筛查诊断工作。
此次筛查工作邀请了地区康宁医院2位专家对新和镇的(县城所有社区)精神障碍居民进行筛查和诊治,共筛查了130余名精神障碍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