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双节”期间的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预防和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发生,围绕“双节”群众消费热点和冬、春季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发生特点,决定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以自建集中供水和老旧小区二次供水设施为重点,查处供管水人员未取得健康证上岗、储水箱(池)未按照规定清洗、消毒、集中式供水设施未配备消毒设施或消毒设施未正常运转、供水设施卫生安全防护不到位等违法行为。同时还要对辖区内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是否有生产经营未取得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