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药店经理人整理
3月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今日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关于6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标示为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山西黄河中药有限公司2家企业生产的6批次药品不合格。
经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和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2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山西黄河中药有限公司2家企业生产的6批次药品不合格。
通告显示,不合格产品的标示生产企业、药品品名和生产批号为: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109、20160407、20160613、20150113、20151212的十三味菥蓂丸,山西黄河中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302的藿香祛暑软胶囊。不合格项目包括微生物限度、水分、重量差异、装量差异(详见附件)。
通告称,对上述不合格药品,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通告称,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西藏自治区食药监局和山西省食药监局对上述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在一个月内作出处罚决定,将处罚结果报告总局并向社会公开。所有处罚均应处罚到相关责任人。
附件:6批次不合格药品名单
药品 品名 |
标示生产企业 |
生产批号 |
药品规格 |
检品来源 |
检验依据 |
检验 结果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 机构 |
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160109 |
每丸重 0.6克 |
拉萨市圣洁商贸有限公司圣洁医药超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95年版藏药第一册 |
不合格 |
[检查](微生物限度) |
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
|
新疆神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20160407 |
庐江县本草堂药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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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13 |
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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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3 |
四川省智邦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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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同仁堂长沙武广药店有限责任公司桐梓坡路分店 | ||||||||
20151212 |
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检查](水分)、(重量差异)、(微生物限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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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永安医药有限公司 |
[检查](重量差异)、(微生物限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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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黄河中药有限公司 |
20160302 |
每粒装 0.45克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派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标准WS3-B-4047-98-5 |
不合格 |
[检查](装量差异) |
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 |
福建泰和医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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