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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小伙伴们,你注册了吗?

 


春节过后,各省通过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的小伙伴们陆续都开始领证了,领取完资格证,还需要拿去注册才能加工资,执业药师注册流程依次为:网上注册申请→打印申请表→准备其它要求资料→在当地注册办理地点提交纸质材料→20个工作日内可领注册证。具体流程如下:

 

1
打开执业药师注册平台

全国的执业药师注册平台都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执业药师注册平台。


输入网址进入注册平台:zyys.sfda.gov.cn。

 

或是直接搜“执业药师注册平台”(注意:千万不要进错钓鱼网站)。

 

2
网上登录

点击上图红框[网上申报]

 

在新打开的网页中选择自己执业所在的省市链接,每个省市进入都不太一样,选择了相应的省局链接以后,在该省局的网页的右上方有进行注册的按钮,在该页面同样也有注册的办理时限(一般为20个工作日)和具体地址,请大家仔细查看。比如广东省局的网站:


每个省局的网站上都有,请大家到时仔细阅读,进入注册网站填写姓名、身份证等信息。首次注册设置密码。其他省局如不需注册,初始密码111111。


3
网上注册


进入页面后点击首次注册


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注册基本信息,该信息一定要真实准确!不得出现假冒伪造等情况。填写之后进行提交。


确保信息填写无误后点击【确定】。

 

4
网上填写申报表


弹出执业药师网上注册协议后阅读协议内容,点击确定进行申报。


按要求逐一上传资料,确认无误后按【提交】。申报注册完成。

  

:广东省申报流程图(其他省步骤与广东省大致相同)


5
网上打印申报表

填写好申报表就可以进行打印了,见下图:


6
到注册机构进行审核

携带审核资料可能每个地方会有差异,像首次注册有的地方需要继续教育。有的地方是不一定要的。在注册登录菜单网面有说明需要携带什么资料。以浙江省为例,需要提供的材料:

 

1)《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浙江省要求两份、浙江省还要求执业单位考核意见表(如实填写申请人的德、能、勤、绩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情况。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有效);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3)身份证明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浙江省还要求同版电子版,数码照片电子版的技术规格为:jpg、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100k,宽高比为385:441,其中宽度最小为385px,高度最小为441px,头像清晰居中;

 

5)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6)加盖公章的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许可证);

 

7)本来是药师或者从业药师的,还需要带继续教育的电子清单(浙江省要求这个,其他省好像没有提到);

 

8)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退休、待业的证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执业单位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这条也是浙江省要求的,其他省好像也没有提到);

 

做完这几步,之后就是等待领取注册证书啦!

 

7
网上查看申报状态


8
网上注册许可公示

在这个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就可以查看到最近的注册。

 

9
到注册机构领取证书


注册证上有执业类别、范围、地区、单位、有效期。说三年有效的,是这个执业药师注册证。我们考到的是执业药师资格证。是一直有效的。如果双证只能注册在一起,在执业类别上写上药学与中药学。

 

PS:已经公布领证时间的省市

沈阳

一、发放时间

2017年2月28日、3月1日、2日、7日、8日、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二、发放地点

地点:沈阳市人社局考试办报名大厅审核发证窗口。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八纬路23号(原沈阳市劳动局)二楼。

 

三、证书发放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在右上角填写《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2)中对应序号。

 

(二)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和学历(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对于无法现场甄别的学历(位)证书,考生需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档案。

 

(三)近期彩色二寸证件照2张。一张贴到《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上,另外一张贴到合格证书上。

 

(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免试条件指定的材料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因故不能本人领取合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上述材料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为领取。

 

(六)考生领取证书后,须持《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和证书在规定时间到辽宁省人事考试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综合楼B座)一楼办事大厅加盖公章。

 

天津

为满足广大考生需要,方便考生尽快取得证书,减少考生往返路程和排队等候,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合作,开通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邮政EMS寄递业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邮寄内容

函件内包括:《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登记表》。

 

二、办理邮寄手续的时间

1.邮寄信息采集时间:2017年2月16日上午9:00开始至3月27日下午16:00结束。

 

2.缴纳邮寄费截止时间:2017年3月30日下午16:00。

 

三、邮寄费用及寄递时限

根据天津市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规定,邮政EMS资费标准为市内15元、外省市20元。为减轻考生负担,本次邮寄证书的邮寄资费标准为:市内9元、外省市14元,其余费用由市人才考评中心负担。

 

市人才考评中心在收到合格证书后开始制作,制作完成后将邮寄信息和合格证书交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分装寄发,考生可在邮件寄出后登录证书网上邮寄系统,在“我的订单”内查询邮件编码,根据邮件编码拨打11183或登录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官网(网址http://www.ems.com.cn)查询邮件投递进度。目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尚未将合格证书下发到我市,无法确定具体的寄递时限,待合格证书到达后,将在天津人事考试网“考试动态”和“领证通知”栏目内公布邮寄的具体安排,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证书网上邮寄系统登录网址 http://218.57.145.130/tianjinzs/PostReserve/index.aspx

 

武汉

一、办证时间安排

2017年2月6日至2017年3月6日(双休、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45   下午:14:00—17:00。

 

二、办证程序

1.提交审查资料。将准考证或成绩单、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提交工作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2.办理资格证书。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当场颁发资格证书。

 

三、办证地址

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江岸区黄孝河路5号,武汉市公务员局旁一楼大厅,邻近育才幼儿园)。

 

四、需提交的办证资料

1.持准考证或成绩通知单(在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成绩查询”中查询成绩);

 

2.考生的身份证原件;

 

3.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无效);具备免考资格的考生另外还需要提供符合免考要求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无效);

 

4.考生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登记照:二寸1张;

 

5.证书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

 

石河子

一、办证人员范围

依照报名所在地办理资格证书的属地原则,办理资格证书人员范围仅限在八师石河子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并达到合格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办理证书的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2017年3月1日至3月30日(不含节假日)集中受理相关办证资料,并对合格人员进行登记。

 

办理地点:开发区党政服务中心西附楼1楼(20108室)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三、办理方式

(一)资格证书均由各企事业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统一办理;已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师市人才流动中心统一办理;无主管单位(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办理;本人因故不能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出示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二)办理资格证书须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由兵团人社局统一印制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份(可在石河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shz.gov.cn“资源下载”栏目中下载);

 

2.二寸同底版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3.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于A4纸上),单位统一办理的,由审核人审查原件后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同”;个人办理的需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

 

四、证书领取

(一)自递交办证资料后原则上60日可领取证书;

 

(二)单位统一办理的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工作人员前来领取;

 

(三)已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师市人才流动中心统一领取;

 

(四)无主管单位(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被委托人应出示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五)《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与证书同时发放,领取后需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六)资格取得时间自考试结束当天算起。

 

安徽

2016年执业药师合格证书已印制完毕。请报名点为省直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省政务中心C3楼二楼4号大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窗口办理领取手续。

 

领证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马鞍山路与太湖路交叉口西北角)。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551-62999779。

 

各市考生请与本市人社部门联系(请仔细核对好本人准考证或报名表上的报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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