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药采联办[2017]7号
关于公布执行2015年四川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双信封招标和谈判(议价)中标结果(第二批)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科学城卫生计生委,各公立医疗机构、相关药品生产及经营企业:
按照规定程序,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已经完成注射 用头孢呋辛钠等3个因质疑、投诉等问题暂未执行中标结果药品的核查工作(见附件),维持 原中标结果。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加快中标结果执行进度,经省药械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现予公布执行。相关执行要求依照《关于公布执行2015年四川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双信封招标和谈判(议价)中标结果(第一批)的通知》(川药采联办[2017]5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尚未完成核查工作的中标药品将根据结论另行公布。
附件:2015年四川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双信封招标和谈判(议价)中结果(第二批)
(附件请点击左下“阅读原文”查看)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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