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宜宾制药的新品包装产品
这里一一给大家介绍全新包装升级的药品:
【散寒解热口服液说明书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散寒解热口服液
汉语拼音:Sanhan Jiere Koufuye
【成 份】葛根、麻黄、桂枝、白芍、苦杏仁、生姜、大枣、甘草。
【性 状】本品为棕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轻摇易散的沉淀;气微香,味微苦、略甜。
【功能主治】散寒解表,宣肺止咳。用于感冒风寒证,症见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肢体酸楚,鼻塞声重,时流清涕,喉痒咳嗽,项强;急性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规 格】每支装10毫升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个别病人服药后可能出现心慌。
【禁 忌】风热感冒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患有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运动员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置阴凉干燥处(不超过20℃)。
【包 装】钠钙玻璃管制口服液体瓶及口服液瓶用撕拉铝盖,3支/盒;6支/盒;9支/盒。
【有 效 期】36个月。
【执行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3-390(Z-043)-2005(Z)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10062
【说明书修订日期】2017年02月09日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地址:宜宾罗龙工业集中区滨江路
邮政编码:644104
电话号码:(0831)5109859
传真号码:(0831)5109807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复方板蓝根颗粒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复方板蓝根颗粒
汉语拼音:Fufang Banlangen Keli
【成 份】板蓝根、大青叶。辅料为蔗糖和淀粉。
【性 状】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规 格】每袋装15克(相当原生药15克)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 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防潮。
【包 装】药用复合膜,20袋/中袋。
【有 效 期】24个月。
【执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二册WS3-B-2377-97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1022528
【说明书修订日期】2017年02月09日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地址:宜宾罗龙工业集中区滨江路
邮政编码:644104
电话号码:(0831)5109859
传真号码:(0831)5109807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3感冒清热颗粒
【感冒清热颗粒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感冒清热颗粒
汉语拼音:Ganmao Qingre Keli
【成 份】荆芥穗、薄荷、防风、柴胡、紫苏叶、葛根、桔梗、苦杏仁、白芷、苦地丁、芦根。辅料为蔗糖、糊精。
【性 状】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功能主治】疏风散寒,解表清热。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规 格】每袋装12克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 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
【包 装】药用复合膜,8袋/盒、10袋/盒、12袋/盒、18袋/盒、20袋/中袋。
【有 效 期】24个月。
【执行标准】《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1022072
【说明书修订日期】2017年02月09日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地址:宜宾罗龙工业集中区滨江路
邮政编码:644104
电话号码:(0831)5109859
传真号码:(0831)5109807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4生脉饮
【 生脉饮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生脉饮
汉语拼音:Shengmaiyin
【成 份】红参、麦冬、五味子。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羟苯乙酯。
【性 状】本品为黄棕色至红棕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酸甜、微苦。
【功能主治】益气,养阴生津。用于气阴两亏,心悸气短,自汗。
【规 格】每支装10毫升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 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心悸气短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
【包 装】钠钙玻璃管制口服液体瓶及口服液瓶用易刺铝盖,10支/盒。
【有 效 期】30个月。
【执行标准】《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1021459
【说明书修订日期】2017年02月09日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地址:宜宾罗龙工业集中区滨江路东路1号
邮政编码:644104
电话号码:(0831)5109859
传真号码:(0831)5109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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