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药监局、国家药监总局3月24日最新公布的药品抽验情况显示,又有55批次不合格药品被曝光,其中大部分为中药饮片!
陕西:20批次
3月24日,陕西省药监局发布药品质量公告,按照2016年全省药品抽验计划,近期全省完成药品抽验685批次,不合格药品20批次(含非标示生产企业生产的药品13批次),合格率为97.08%。
对本次抽验结果不符合规定药品涉及的相关单位,有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2017年第三期抽验不符合规定药品质量公告
CFDA:35批次
3月24日,国家药监总局发布通告,经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陕西商洛盘龙植物药业有限公司等34家企业生产的35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值得注意的是,有6批次药品标示生产企业否认为该企业生产。
对上述不合格中药饮片,相关省(区、市)药监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此外,总局要求生产企业所在地省(区、市)药监局对上述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总局。
在立案调查工作中,企业对产品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向所在地省(区、市)药监局提出,由当地省(区、市)药监局对企业生产销售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情况通报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省(区、市)药监局。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省(区、市)药监局接到对不合格产品真实性异议的通报后,要立即立案调查,追溯产品来源。如确属标示生产企业生产的,由相关省(区、市)药监局对生产企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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