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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医保个人垫付费用报销的通知

2015年已接近尾声,现启动2015年医保个人垫付部分费用报销工作,请2015年度就医期间涉及医药费用全额垫付的人员将相关报销手续提交至人力资源部,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月15日。

二、提交材料:

1、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

2、医疗保险专用收据(一般医院为“社保报核”篮联,武警医院为“报销凭证”联)加盖全额垫付章

3、专用收据对应的全部费用清单

4、有药品费的提供药品处方

5、垫付原因(写清因何原因未刷卡)

6、异地安置人员需提供异地安置表复印件

三、请有关人员将上述材料提交至人力资源部劳动关系专员张晓霈处,联系电话:24981990-8006

特别提示:

1、以上材料需准备齐全缺一不可

2、医保专用收据必须加盖全额垫付章,否则为无效单据

3、请相关人员按时提交材料,逾期社保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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