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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执业,院长是第一责任人”——省卫生监督所举办省级医疗机构负责人法律知识培训班

医院,与每一个人的健康息息相关。

依法执业,

是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服务的底线。

一项资质未许可就是违法行为,

一次消毒不合格就可能引起院感事件,

一次放射防护不到位就可能引发纠纷投诉,

一项医疗技术操作不规范就可能引发医疗事故

……

“依法执业无小事”

为了让省级医院院长了解依法执业的重要性,

明确医疗机构管理者和医务人员的法律责任,

全面提升省级医疗机构医疗安全整体水平,

4月6日,

省卫生监督所举办了

省级医疗机构负责人法律知识培训班

开幕仪式由省卫生计生委姜建鸿副主任主持,

省卫生计生委杨敬主任出席并作重要讲话,

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局局长吴朝晖、

省卫生监督所朱红所长等领导,

18家省级医院院长、分管院长和医务科负责人

悉数参加了本次培训班。

省卫计委主任杨敬

全面提升省级医疗机构医疗安全整体水平

◆ 全面深化医改,加快建立医疗卫生事业综合监管体系。概括起来就是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第三方支持、社会监督相结合。办医管医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 创新执法手段,严肃查处医疗卫生行业领域违法行为。通过推行双随机执法模式、实施重点岗位视频监控等模式,进一步加大查处医疗卫生行业的违法行为。


◆ 强化自我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医疗机构要强化行业自律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底线意识和规范意识。探索建立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自查制度,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通过自查自纠,强化法制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医务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升医务人员医疗安全意识。 

省卫计委副主任姜建鸿

全面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执法,

促进依法执业

◆ 首先重申依法执业重要性,医院是第一责任人。院长和医护人员在工作中都要严格遵守诊疗规程。


◆ 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执法,促进依法执业。今后,卫生监督执法部门与医疗机构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去医院检查会越来越多。医疗制度越来越硬,人情越来越软。


培训班由省卫生监督所朱红所长主持

强调本次培训班的主要目的


▲  一是,明确依法执业是医疗机构 开展诊疗服务的底线。医疗机构人员,从法人代表、管理人员到医疗服 务从业人员都应认识到依法执业的重要性,了解一旦在诊疗过程中出了 问题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民事、刑事法律责任。


 二是,介绍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在促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过程中担当的角色。


省卫生监督所科长倪胜

依法执业——院长是第一责任人

从医疗机构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目前存在的法律隐患以及防范机制这四个方面深入浅出的剖析了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法律依据,给在场的医疗机构院长们敲响了警钟。

省卫生监督所科长郑智军

着重从省中院感事件分析医院消毒隔离的薄弱环节,详细列出了医院感染重点防控部门及风险控制点。就医疗机构院感控制的风险隐患、院感事件发生的原因及存在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就健全完善各项医院感染防控措施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省卫生监督所科长马明强

看不见的射线,看得见的教训

剖析了医疗机构广泛开展的放射诊疗活动中存在的危险因素,通过案例分析让大家清楚放射诊疗事故的严重性,并就医疗机构在放射诊疗管理职责中容易疏忽问题和未全面履行的职责进行了细致的剖析。

最后,

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局局长吴朝晖

对本次培训班进行了总结


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将与医政、妇幼、中医等质控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在等级评审、对医院考核时对处罚信息等进行共享,全面促进依法执业,保障人民健康权益。


此次省级医疗机构负责人法律知识培训班圆满举行,参会人员普遍表示收获满满。各位省级医疗机构的院长、医务科长将紧绷依法执业的这根弦,率先垂范依法执业,并落实到日常医疗工作中去。全省卫生监督员们也将依法履行医疗卫生行业建设职责和监管职责。将加快推进依法执业监管能力建设,实行服务能力建设和依法执业监管两项工作同步推进,同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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