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一个社会失去诚信是可悲的,一个企业失去诚信是可恶的,一个人失去诚信是可恨的。2017年3月15日全国人大第十二届五次会议通过的、将于10月1日实施的《民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向全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法人明确提出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稳定的重要意义。什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12条24个字,其中敬业和诚信位列其中。从此,一个职场人的诚信和敬业与否已受法律辖制,不敬业和不诚信就是违法。违法者应当受到惩戒,否则,社会与经济秩序就无法和谐。
我们希望,这场“老板告高管的官司”能够引发社会的思考,引发公司老板的思量,引发职场人特别是高级“白领”的思索。我们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对官司中的是是非非、恩恩怨怨的评论。我们呼吁,让诚实守信、爱岗敬业重回文明古国,让我们的后代更加诚信和敬业,让金钱与名利在诚信面前有所畏惧和忌惮…
因劳动合同纠纷时常听说员工状告企业,鲜见企业起诉员工,而老板起诉企业高管则更是实属罕见,新鲜!然而这事就发生在了奥吉娜药业。该公司董事长魏国平博士竟然一纸诉状将其麾下的公司第一大自然人股东、常务副总经理兼党总支部书记、沈阳市2016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王某告上法庭,索赔1000万元不说,还要求王某公开赔礼道歉。究竟是咋回事?
据魏国平博士介绍,身为该药业公司股东、顶级高管的王某,瞒着他和股东大会私下于2015年9月23日开办了一家连锁大药房,还将公司营销团队核心成员全都拉过去了,把公司的“领导班子”搞瘫痪了。更为有甚的是,当该事件被人举报并被著名网站“天眼查”曝光后,2016年7月18日董事长责令王某停职检查,她非但不承认错误、反省自己,竟然直接撂挑子、逃之夭夭,公司多次催促回公司履职始终不见王某踪影,给奥吉娜药业2016年度的经营造成重大损失,于是,便有了这场“老板告高管”的官司。
魏国平博士起诉王某的法律依据是她违背了《公司法》中明确要求的企业高管“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要求,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更为新鲜的是,不仅王某被告,她开办的连锁大药房也是被告第三人。
可能有人要问,王某一边在奥吉娜药业当高管,一边自己开办公司增加点收入,就如同工人白天在工厂上班,下班后开个小超市或搞个第二职业增加收入,未尝不可啊?可是魏国平博士回答,普通工人的确可以,但公司高管不行。普通工人与企业的雇佣关系受《劳动法》管制,而公司高管与企业的雇佣关系不仅受《劳动法》管制更受《公司法》辖制。简言之,《劳动法》管蓝领,《公司法》管白领。为啥?因为你是高管啊,你掌握着公司大量的资源,享受着比一般工人高出几十倍、甚至数百倍的薪酬,你如果三心二意、干着“人在曹营心在汉”的勾当,那公司岂不要遭殃?所以《公司法》对高管有更明确、更严格的职业要求。一旦违背你就违法了,就要承担对所服务公司的赔偿责任。所以说,高管还真不能太任性!
何为“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现代汉语词典》对忠实的解释是:忠诚可靠,真实;百度汉语的解释是:忠诚老实,真实不虚假。对勤勉的解释分别为:勤奋,不懈地努力;努力不懈。这是公司法赋予公司高管法定的责任和义务。那么,王某私自开办自己的连锁药房,怎么还能不懈地为奥吉娜药业尽心尽力呢?她向董事长隐瞒这一切,哪里还有对奥吉娜药业的忠诚老实呢?
可能有人要问:是不是你董事长没兑现承诺呀?魏国平博士坦言,他一生最恨的就是不守诺言之徒,年过半百从不食言;又有人问:这么多高管集体“反水”,是不是董事长“太抠门”了,坊间传言,民企老板都“黑心”啊?魏博士答曰:应当不是。理由如下:奥吉娜药业亏损11年,在第一年盈利的2010年就奖励给王某宝马豪华轿车一辆,同年按当初与猎头公司的协定给予了她股份,成为奥吉娜药业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之后享受公司最高薪酬待遇和股利分红。有房、有车、供女儿在国外完成本硕学业也可见证公司对她“不薄”。对此,她也多次表态“很满意”;那么究竟为何“反水”?魏董事长直言:就是对她太信任、待遇太高了!何以见得?一是,授权太大。她掌握着奥吉娜药业几乎所有大权。有无限额的财务审批权,有中级干部的任免权,有高级干部的提名权;二是,太信任了。否则,也不会在她私自开办公司10个月后才恍然大悟;三是,待遇过高,否则,她哪来的那么多“闲钱”投资540万开药店?
看来,魏国平董事长需要深刻反省啊!难道人性真的是,欲壑难填,得陇望蜀,贪心不足蛇吞象?真的是,人心隔肚皮,需要处处提防?金钱真能让人变鬼,鬼推磨?失去诚信的社会真是太可怕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