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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山西吕梁市药监局发布对柳林建荣春天大药房等37家药品经营企业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公告。
公告显示,全省跨市交叉检查和全市跨县交叉检查发现,柳林县建荣春天大药房等37家药品零售企业存在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行为,依据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决定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限期整改,待企业整改结束后,提出书面申请,由市局组织现场检查,通过检查的解除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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