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疫规划相关惠民政策
1、目前,国家卫计委纳入一类管理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共12种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灭活疫苗、脊灰减毒活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和甲肝减毒活疫苗。
2、如何办理接种手续?
*在孩子出生后1个月内,携带《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表》到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儿童预防接种卡和接种证;
*如果您是外地儿童,请您携带户口本、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居住证明、接种证到您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儿童预防接种手续;
*如果您的接种证遗失了,您应及时到原接单位补办。
河口镇中心卫生院儿童预防接种门诊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
1、服务对象:无论户籍和非户籍人口,凡是在辖区居住半年以上65岁及65岁以上老年人。
2、服务内容:生活方式、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3、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4、服务流程:村卫生负责预约服务对象进行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分类处理,纳入相应疾病管理,进行针对性健康教育,定期复查等。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
1、服务对象:辖区内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和非户籍居民。重点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结核病患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2、服务内容: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3、建档流程:
*门诊就诊时由医务人员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通过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形式,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组织医务人员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肺结核防治惠民政策
1、政策规定:
*门诊就诊的肺结核病人(含疑似病人)进行免费涂片检查,提供部分X线检查费用(不足部分由病人补差)。
*对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免费提供6—8个月全疗程抗结核治疗药品。并提供每月25元保肝药品(其中对初治病人提供6个月、红150元保肝药品,对复治病人提供8个月、共200元保肝药品)。
3、对确诊的初治疗病人在2、5、6月末复查时(复治病人2、5、8)进行免费涂片检查、提供部分X线检查费用(不足部分由病人补差)。
2、办事流程:
*凡咳嗽、咳痰超过2周,应高度怀疑是否得了结核病,可及时到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筛查,确诊后可到定点医院结核病门诊进一行诊断、治疗。
*宝鸡市除渭滨区结核病定点医院设在解放军第三医院南院(渭滨区石坝河街47号),其他11个县区的结核病定点医院均设在当地县医院。
3、所需资料:
*辖区常住人口或居住超过3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
*若病人有近期诊疗可一并提供,以减少重复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