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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您解读《宝鸡卫计惠民便民政策卫生篇 之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二)》

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

       1、服务对象:宝鸡市户籍,部分项目服务包含流动人口。

       2、服务内容:孕前优先健康教育、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孕产妇健康管理、产前艾滋病梅毒乙肝筛查不、产前筛查、产前超声检查、住院分娩费用报销(城镇医保、农村新农合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新生儿疾病筛查。

      3、服务流程:孕前免费进行优生健康检

查:在户口或居住地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持身份证享受服务

     4、所需资料:孕前免费进行优生健康检查

持夫妻身份证原件;其他服务项目在孕12周前,提供早孕诊断证明或尿化验单或 B 超单、宝鸡户籍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或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办理孕产妇保健手册、领取免费服

务券后可选择服务机构享

受相关服务


        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服务

1、服务对象:宝鸡市居住的准备怀孕或已经怀孕3个月以内的妇女

2、服务内容:免费向服务对象发放叶酸,指导其在孕前 3 个月至孕早期 3个月 (共 6 个月) 内规范服用(一般育龄妇女每天服用一片,叶酸高危妇女每天服用十片),以达到预防神经管缺陷发生的目的。

3、服务流程:育龄妇女到叶酸发放机构告

知准备怀孕或已经怀孕,需领取免费叶酸片,并按要求登记个人信息后,即可按政策规定领取相应数量的叶酸片。

4、服务机构:叶酸免费发放机构有各级助产机构产科门诊或保健科、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村卫生室。

孕产妇健康管理

1、服务对象:宝鸡市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

2、服务内容:

*孕早期健康管理:孕 12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随访。

*孕中期健康管理:孕16~20 周、21~24 周各进行 1 次随访,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

*孕晚期健康管理:督促孕产妇在孕28~36周、37~40周去有助产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各进行1次随访,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防治指导及发现高危孕产妇及时转诊。

*产后访视:镇卫生院、村卫 生 室 和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中 心(站)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的产妇分娩信息后,应于3~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产后 42 天健康检查: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和指导,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卫生机构检查;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服务

     1、服务对象:宝鸡市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

     2、服务内容:

   * 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乙肝免费检测与咨询;

    *为艾滋病或梅毒感染孕产妇提供适宜的安全的助产服务,减少在分娩过程中母婴传播病毒的概率;

      *为确诊的艾滋病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母亲及儿童抗病毒药物及随访服务;

      *为确诊的梅毒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规范的抗病毒治疗服务及随访服务;

       *为乙肝感染产妇所生新生儿在生后24 小时内免费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100国际单位。免费为艾滋病阳性产妇所生婴儿在出生后 6 周及 3 个月时提供早期诊断检测服务,尽早明确婴儿艾滋病感染状况,及时对感染婴儿进行转介治疗。婴儿早期诊断检测结果为阴性或未接受早期诊断检测的,需在婴幼儿满12 个月、18 个月时进行艾滋病抗体筛查试验,进一步明确感染状况,并提供相应转介和儿童保健随访服务。

    3、  补助政策:

     *艾滋病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经费补助:对艾滋病确诊阳性并自愿终止妊娠的孕妇给予补助600元;

       *对艾滋病感染孕妇住院分娩给予补助1200元(剩余分娩费用由城镇医保、新农合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报销);

        *孕产妇服用抗病毒药物期间相关检测 (血、尿常规及肝、肾功能等) 补助 200 元;对每例艾滋病感染产妇所生婴儿给予3000元补

助,用于购买配方奶粉,开展人工喂养,避免母乳喂养传播病毒。梅毒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儿童

         *经费补助:对梅毒确诊感染孕产妇给予每例 500 元经费补助,用于孕期接受规范抗病毒治疗,并每人补助50元经费用于新生儿先梅毒预防性治疗;

        *对确诊先天梅毒的患儿,给予每例 150 元经费补助进行规范治疗

     4、所需资料:

       在孕早期办理《孕产妇保健手册》 时一并领取免费服务券。阳性孕产妇在分娩后需提交检测报告单及住院引产/分娩相关资

料,申请经费补助。

     5、服务机构:孕妇户籍所在县区的镇卫生

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区妇幼卫生项目办公室 (县区妇幼保健机构),有资质的助产机构。

孕产妇产前筛查服务

1、服务对象:宝鸡市户籍孕产妇。

2、服务内容:预产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 (超过 35 周岁的应建议进行产前诊断)、怀孕15 —20+6 周的孕妇常规检查胎儿唐氏综合征 (21-三体)、神经管畸形及爱德华综合征(18-三体)进行风险估,对评估出的高风险孕妇进行管理,督促其进行产前诊断。

     3、服务流程:孕妇持产前筛查免费服务

券,在孕15-20 +6 周前往有资质的助产机构进行采血,由各县区妇幼保健机构统一送检片。筛查高风险孕产妇,由就诊助产机构负责健康指导和督促产前诊断。

     *在市域外助产机构及市级助产机构筛查时未收取服务券的,服务对象可先付费筛查,再持免费服务券和筛查结果到户籍所在县区妇幼卫生项目办公室 (县区妇幼保健机构) 或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额报销筛查补助。

      4、所需资料:在孕早期办理《孕产妇保健

手册》时一并领取产前筛查免费服务券。

       5、服务机构:孕妇户籍所在县区的镇卫生

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区妇幼卫生项目办公室 (县区妇幼保健机构),有资质的助产机构

                      产前超声检查服务

1、服务对象:宝鸡市户籍孕产妇。

2、服务内容:孕 20-26 周、30-34 周各进行 1次常规产前超声检查。重点筛查无脑儿、脑膨出、开放性脊柱裂、胸腹壁缺陷内脏外翻、单腔心、致命性软骨发育不良等胎儿六大畸形。

3、服务流程:孕妇持产前超声检查免费服

务券,在孕 20-26 周、30-34 周前往有资质的助产机构进行产前超声检查。发现异常者或无法排除畸形风险时,及时转诊至市产前超声筛查中心 (市妇幼保健院)、分中心 (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 进一步诊断、干预。

4、所需资料:在孕早期办理《孕产妇保

健手册》时一并领取产前超声检查免费服务券。

5、服务机构:孕妇户籍所在县区的镇卫

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区妇幼卫生项目办公室(县区妇幼保健机构),有资质的助产机构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

阴产式补助标准

 剖宫产补助标准

3、所需资料

在孕早期办理《孕产妇保健手册》时一并领取农免卡。

4、服务机构

孕妇户籍所在县区的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区定点的有资质的助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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