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定点医药机构:
现将2017年度门诊特殊病申请鉴定及异地报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2015年申请鉴定通过人员和2017年新申请人员;
2、2016年通过人员不参加本次申请鉴定。
二、所需资料
1、门诊病历原件、加盖骑缝公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关化验及辅助检查报告单;
2、门诊特殊病申请鉴定表(请登陆咸阳市医保中心网站www.xyyb.cn下载);
3、三张免冠小二寸彩照(底色不限)。
三、申请时间
请各参保单位医疗保险经办人员于2017年5月2日至5月12日将所收集资料进行汇总,并填写汇总统计表上报医保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请方式
城镇职工向其所在单位提交相关资料,医保中心不受理个人申报;城镇居民由个人直接到人社局一楼大厅7号窗口提交相关资料。
五、异地报销
异地安置享受门诊特殊病的患者,请于7月3日至7月14日期间直接持资料(异地登记表、发票、处方、购药本、患者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到医保中心进行报销,逾期不予受理。
泾阳县医保中心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