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战略决策部署,市卫生计生委、市扶贫协作办公室联合开展健康扶贫工作示范区(市)建设活动,鼓励各区市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创造出可持续、可复制的典型经验,为全市健康扶贫工作提供示范和借鉴。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区市级政府开展健康扶贫工作的主体责任,将开展健康扶贫工作作为扶贫脱贫攻坚重要举措,作出全面部署,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求、落实投入保障、动员干部参与等方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二是全面落实重点任务。围绕省、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少生病”要求,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完善医保政策,实行“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及时结算,落实“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健康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实行分类救治,贫困人口大病和慢病得到及时救治,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指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区市、镇街、村居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条件明显改善,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显著提升;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动员组织镇街、村居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等基层工作力量积极参与健康扶贫。村医、村级计生专干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政策宣传到位,基层干部群众政策知晓率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熟悉掌握辖区内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情况。建立健康扶贫工作台账,精准到户、精准到人、精准到病。
四是落实财政投入保障。认真贯彻落实深化医疗改革有关要求,履行政府办医责任,逐步加大财政投入,推动各项医疗卫生事业建设。通过整合涉农资金等渠道,加大健康扶贫投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为贫困人口看病就医实行兜底保障。
五是创新健康扶贫途径。以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为重点,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统筹配置和使用相关资金、项目,形成政策合力,推动开展健康扶贫工作。通过健康扶贫与相关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等措施的衔接,提高相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脱贫攻坚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