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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关注】44种药品纳入医保谈判范围



  

4月25日,人社部举行2017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表示,人社部在2017版的药品目录方案中提出要探索建立谈判准入机制,最终确定了44个品种纳入此次谈判范围,目前正在制定谈判方案,争取上半年完成谈判工作。


光明日报记者

  日前人社部公布了关于医保谈判目录的范围,请问这项工作推进的情况如何,有没有出台的时间表?

答:

  今年人社部公布了2017年版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在这个基础上,按照中央关于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谈判机制的要求,我们在此次公布的2017版的药品目录方案中提出要探索建立谈判准入机制。

  根据这个机制,我们对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但价格较为昂贵,按照现有的市场价格纳入目录可能会对基金带来一定风险的专利药、独家药,采取由专家评审确定谈判药品范围,组织医学、药学、卫生经济学、保险管理等领域的专家进行谈判,建立了这样的机制。谈判达成一致以后,将符合条件的药品再列入药品目录。

  在药品目录评审的过程中,经过咨询专家评审、遴选专家投票等程序,我们同步确定了40余种谈判的药品。这些药品有近一半为肿瘤靶向药物,涵盖了常见肿瘤和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用药。经与生产企业确认谈判意向,最终确定了44个品种纳入此次谈判范围。

  这个名单我们已经向社会进行了公布,目前正在制定谈判方案。在制定方案的过程中,我们将广泛听取相关学(协)会、企业和专家学者的意见。方案确定后,我们将组织专家按程序进行谈判。时间表的问题,我们争取上半年完成这个谈判工作,与地方乙类目录的调整进度做好衔接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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