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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5日,辽宁省药监局发布两个公告,决定暂停6种药品、1种医疗器械、1种保健食品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的销售。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通化吉通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广告严重违规产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的通知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据监测,标示为通化吉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降糖胶囊”等1种药品和广州市雅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硒软胶囊”等1种保健食品在广告宣传中,存在不科学的功效断言和保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关于对严重违法广告依法查处的通知》(食药监稽字[2017]44号)要求,省局决定暂停上述产品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销售。
请各地通知辖区内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立即停止销售上述产品。暂停销售措施落实情况请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省局稽查处。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3日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哈尔滨亲情制药有限公司等企业广告严重违规产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的通知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据监测,标示为哈尔滨亲情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仙灵地黄补肾颗粒”、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喘咳宁片”、昆明全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玄驹胶囊”、辽宁澎健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罗黄降压片”、河南百年康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归元健脑片”等5种药品和邓州市聚和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冷敷贴”等1种医疗器械在广告宣传中,存在不科学的功效断言和保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关于对严重违法广告依法查处的通知》(食药监稽字[2017]38号)要求,省局决定暂停上述产品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销售。
请各地通知辖区内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立即停止销售上述产品。暂停销售措施落实情况请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省局稽查处。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28日
内容来源:辽宁省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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